巡察问题整改措施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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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要害在责任,必须提升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地从政治高度讲清说透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巡察问题整改措施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xx〕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xx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5.关于“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客观存在,制度规定执行不力、不落实,更谈不上跟踪问效,财政评审工作环节上存在漏洞,审核不严,把关不严,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xx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xx〕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xx〕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xx〕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xx-20xx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2

  县卫计局计财股:

  我院收到卫计局关于上半年财务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院委会及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吸取通报总结的各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以半年工作检查作为一面镜子认真查找我院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总结经验找差距,并对检查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进行及时整改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补发所拨村室专项资金,所有拨发村室专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不挪用,挤占专用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强制度管理,及时制订了院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等同志组成的“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具体分工,各负其责,坚决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局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的控制。今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4%。坚决控制“三公经费”下降比例。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分管财经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每张支出发票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发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

  四、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成立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基药严格实行零利润销售。中草药严格执行物价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规定,按进价顺加20%,将原来的库存中草药都已下调零售价格,统统调为在进价的基础上顺加20%利润。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组织专班对各科室财产、器械进行认真的清点盘存,进行逐笔登记,各科负责保管财产的负责人签字负责保管。以便以后财产进行核对,丢失损坏科室照价赔偿。将盘存财产在电脑上进行分科、分类登记,并建立财产台账,做到帐实相符。并及时登记增加,减少变动情况。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3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以及县委要求换届后及时召开有关反馈整改内容的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深入学习理解反馈意见和相关党纪党规,卫生院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行如下剖析:一、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剖析

  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卫生院党支部深入查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支部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不够,十九大召开后,没有立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政治学习停留在表面,有重业务轻政治的思想,满足于“党员活动日”规定内容的学习,学习的整体性、系统性不够,往往是工作闲时抓一阵、工作忙时放一边,没有真正做到以学促工、以工促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哲学蕴含、理论贡献认识不深。导致卫生院共有12名党员,仅1人对党建有关工作基本熟悉,90%以上党员对“四个自信”“四个意识”“四个全面”“四个坚持”等基本内容不清楚、不熟悉,十九大精神了解不全面,理解不透彻。

  (二)、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是工作跟踪督办力度有欠缺,落实上级医疗卫生行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在具体工作中只满足于开会强调了、研究安排了、下发方案了,缺乏跟进督促的韧劲,在盯紧落实、跟踪问效上还有差距。这些问题虽然都有其客观原因,但主观上还是迎难克艰的勇气有欠缺,导致工作落实上打了折扣。二是担当意识不足。在落实分管领域具体工作时,被动应付的时候多,主动作为的时候少。全局意识不强,做工作仅限于分管的工作方面,不能立足全局做工作,面对一些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难度大的工作,为了赶急图快完成任务,思想上有意无意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能把高标准严要求一以贯之的执行下去,影响了工作落实效果。药品违规加价,违反药品采购程序,违规网下采购药品。部分医疗服务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加重了患者负担。三是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20xx年以来,卫生院没有三重一大事项原始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在卫生院财务账册中附有关于资金实用的会议纪要但记录不规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的组织建设意识薄弱。20xx年1月至集中巡察时,卫生院党支部没有进行过换届选举。只有党支部书记,没有支部委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仅在每月“党员活动日”组织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不到位。两名离休党员、两名退休党员自20xx年以来从未交纳党费,也未参加党内组织活动。人才匮乏严重。卫生院高学历人才匮乏。由于补偿标准偏低,部分乡医弃医改行,部分村级卫生室关门停办,造成村民看病难。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党支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违纪问题频发。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重点岗位防控不严,发生了多起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卫生院党支部未能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规范,对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未能深入查摆,切实找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缺失,把控不严。针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够,廉政风险防范不力。卫生院没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没有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没有从近几年卫生院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中进行反思,汲取教训,对财务、公共卫生、防保等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权利运行还没有建立有效监督,仍有较大的廉洁风险隐患。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以整改落实为动力,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总是阶段性的,卫生院党支部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恒源街道卫生事业整体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责任担当,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继续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落实、逐个整改、逐个消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建知识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督促全体党员集中学、自学,确保学习有效果,思想有进步。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干任何事都要把党的纪律放在前面,不违纪、不违法、不超越“红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种操作规范,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立即制定和完善,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一些廉洁风险较大的科室立即健全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堵住错误的发生,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复回潮,从而推动恒源街道卫生院工作整体健康发展。

  _x支部委员会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4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和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法官干警的具体体现。黄陵法院从20xx年开始,按照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观方面: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千方百计的拉拢腐蚀办案人员。法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往往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公正司法要顶着人情关系网的巨大压力。

  2、一些法官自律意识不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容易出现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

  3、从法官自身素质来看,由于个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也会出现执法偏差,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法院干警在履行法定职权的同时承担着各种责任追究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廉政风险的潜在而非实实在在的发生,部分干警认为只要管好自己,履行好职责,廉政风险就与自己不相干。没有能够准确的认识权利与责任的辨证关系,不能树立正确的廉政风险观念。

  (二)工作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部分领导和干警对廉政风险点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担心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工作中的腐败环节,会给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效果心存疑虑,存在敷衍应付态度。客观上影响了推动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查找不够全面深入。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的风险点少。八小时内履职环节的风险点多,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风险点少。

  3、在廉政建设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存在“说得多做得少,制度多落实少,教育多查处少”的问题,致使一些法官因权利使用不当,或因渎职被追究责任,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4、考核评估及问责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一种可能性,并非已经存在和实际发生,因此考核评估中可能存在只问是否触发廉政风险点的情况,考核评估存在标准不够清晰、规范,考核周期不够科学的问题。出现廉政风险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判定失察、失管、失教的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编印信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廉政风险点的涵义界限。努力提高法院干警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反腐败能力。着力抓好法院干警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全院干警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良好习惯。

  2、预防为主,统筹兼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培养法院干警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不正当的交往,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单独会面,拒绝请客送礼及亲朋好友的说情。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对部分干警存在苗头性、倾向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帮助他们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3、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一是继续探索实践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和问责工作,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加快完善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工作和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日常考核,通过班子成员和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单位内部和部门内部开展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工作,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将日常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信访监督、干警考察和案件查处,逐步形成“点面结合,实地察看、座谈征询、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的评估模式。四是结合《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廉政风险点防控中出现不廉政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出现失察、失管、失教行为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4、完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的预防,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的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的督查制度,发挥好内部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明查暗访,专项督察,接待来信来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将法院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

  5、落实长效机制。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科学运作,通过再检查、再评析、重划等级和优化措施等过程,扎实推进防范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化,真正使法院审判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执法行为更加廉洁。

  6、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没有严肃的惩处,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执行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树立“查办案件”是“治病救人”的理念,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个人退路”的理念,要始终坚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严格依法执纪办案,以此警示身边的干警,教育后来的干警,挽救失足的干警,防止更多的干警重蹈覆辙,滑向犯罪的深渊,变成人民的对立面。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5

  10月30日县教育和科技局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对我校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审查,存在较多的问题及不规范。认真阅读了普教科字[20xx]293号文件关于印发《普定县教育系统账务管理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教科字[20xx]356号文件关于规范普定县教育系统账务管理审计工作的通知、根据审计结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以下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二、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出根源及时纠正。

  三、针对问题,逐条进行整改。

  四、加强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领导的管理水平。

   五、加强财务管理,增强财务力量,对学校财务管理人员严格管理。

  六、学校在原有制度基础上,通过梳理,建立健全学校财务收支合理使用,针对大额支出的票据、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的资料,今后学校必须复印一份装档待查。并将所有相关的资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图片存档。

  七、认真清理和核对了20xx年以来的学校相关报账资料,对部分科目错误的全部进行了清理和纠正。由于将20xx年的食堂燃料款内转由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当时预算不够合理与周全,导致学校负债,学校确定在20xx年将所欠债务清还。并从节约、保证教学有序的开展,将作党固小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整改措施

  好20xx年的经费预算。

  八、对会计凭证内容不完善的进行完善,加强了档案管理,明确了专人进行保管。

  九、完善了审批手续,规范票据开具,明确和统一发放单据的样式和签字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操作。

  十、加强了收支管理。在收入管理上,严格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建立完善财务公开制度。要在制度中明确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和任务、作用以及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十一、学校决定在20xx年元月底对学校已经不能使用的财产进行报损报废。

  通过此次检查整改落实,保证学校财务工作及相关制度更加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管理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专业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继续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把学校各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规范。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区审计局党组书记王鹏飞同志的反馈意见》(海党巡办函[2020]4号)相关意见和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压实领导责任,抓实责任分解,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党建与审计业务融合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局党组、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审求真”品牌创建,通过党组会定期听取党建品牌创建推进情况,将创建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把工作做实。研究制定了《_审计局关于“精审求真”党建和文化品牌建设与审计业务融合工作方案》和“精审求真”实施计划安排表,推动党建与审计文化、审计业务融合互促,做到党建与业务、文化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推动审计机制转型力度不够。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正在推进。

  完成情况: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推动投资审计机制转型确定为调研课题,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已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委。二是充分借助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个平台,积极反映我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引起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推动了转型工作。目前已草拟了投资审核管理办法,已上报区政府,今年先试行,逐步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已制定《_区审计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重点及责任人。二是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表”,进一步明确了抓意识形态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_区审计局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对支部谈心谈话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_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并明确了谈话范围、对象、次数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并由组织委员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发展党员程序有欠缺。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对照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进行了认真梳理,纠正3个问题。二是已将发展党员流程纳入学习计划,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党员的流程、步骤熟练掌握,从自身规范入党流程。三是要求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25个步骤执行,认真审核相关资料。

  六、存在的问题:党员民主评议未按要求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对以前年度的党员民主测评进行了详细自查,纠正问题1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投票、计票管理,对于投票结果当场公布,现场核实,集体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计票人和监票人责任,评议结果由组织委员负责。

  七、存在的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执行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_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挂图式作战一览表,明确了时间、内容、责任人等。根据计划,定期召开支委会,按时讲党课,并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册,记好笔记,每次开会、学习要签到。组织委员要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八、存在的问题:换届选举不严谨。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认真自查了换届选举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已经纠正。今后将严格按照支部换届要求执行,加强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责任,组织委员要做好监督。

  九、存在的问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形式不符合规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_区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要求和格式。

  十、存在的问题:“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_区审计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增强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班子主要领导在会议议事决策中末位发言的制度,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明确了参会人员对记录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签字确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三重一大”记录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负责监管。

  十一、存在的问题: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2017、2018两年共计审计了4个单位,2019年审计8个单位,同时对3个单位正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执行率较两年总和增长了200%。同时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审计对象分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_区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

  十二、存在的问题:扫黑除恶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要求各党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的落实,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落实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分别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支委成员、支委成员对普通党员对整改情况及形成的材料进行监督和审核。已将整改期限进行完善。

  十三、存在的问题: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审核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将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汇报重新进行归档。进一步修订完善了《_区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了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材料时,明确拟稿人和审稿人的责任,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汇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在归档时由党务工作者再进行认真检查,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对材料质量和完整负责。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7

  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执行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集中巡视。8月12日,巡视组通报了巡视情况,在肯定我市工作的同时,反馈了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今年3月,省委第一巡视组来淮听取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市整改落实工作,并对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今天开始,省委第一巡视组又对我市进行巡视回访,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巡视组对FF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必将更好地帮助我们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

  去年8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高度重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9位市领导分别牵头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27项具体整改任务,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整改期限,并列入市委督查事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同时,把整改落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市委、市政府立足FF所处重要而特殊时期的实际,围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新环境,树立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新形象,开创依法治市、转型发展的新局面”的目标,从今年2月到6月,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活动突出学习、讨论、落实三个环节,从明确学习重点、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反思剖析、落实整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四风”整治、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坚持从严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的建设,加强依法治权、规范权力运行六个方面统筹协调推进,共有12.7万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期间,召开两次千人大会:一是警示教育报告会,请省司法厅安排合肥蜀山监狱3名服刑人员到FF现身说法,讲述他们在监狱改造的心路历程和悔恨心声;二是总结大会,市纪委、市检察院通报全市去年以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市纪委通报29起典型案件,市检察院通报3起窝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会上市委主要负责人作了活动总结。整个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省委副书记李锦斌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FF市集中开展‘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依法治权,规范权力运行,其举措针对性强”,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制定并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5年规划的实施办法》、《关于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公开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跟进公布了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正在编制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招投标法》、《FF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以及《FF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FF市招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FF市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健全重大投资、重大工程专项审计、监督制度,做到“应招必招、应进必进”。健全重大项目科学论证制度,建立前期论证机制,规范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全面清理与现行法规政策不一致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今年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下发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外出招商、项目会商、项目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调度、统计通报机制,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提高招商的精准性、实效性,确保招商项目尽快落地;按照“依法合规、尊重历史、实现双赢”的原则,妥善处理一批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山南新区28个停建半停建项目复工建设。今年上半年,共引进内资304.2亿元,同比增长6.5%,占年度任务的50.7%,新签约1000万元以上项目74个,总投资14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6%。

  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20XX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441件,增长69%,结案342件,增长83%,处分3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8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255件,增长131%,结案318件,处分2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干部7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元。加大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查办力度,截止去年底,省委第一巡视组共移交给市纪委问题线索20件,已全部开展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核查19件,1件将于近期完成核查。近期,省委第一巡视组又交办7件案件线索,市纪委已启动核查5件。20XX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收到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件,移交区纪委处理1件,不予立案2件,立案侦查18件19人,其中,已判决生效11件12人,其余案件正在侦查、公诉或审理。

  三是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面落实乡财县(区)管、村财乡代理和“阳光村务”,制定了《关于村级财务实行乡镇代理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各项规定,推行乡务、村务网上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小组建设,定期公布乡、村财务账目。认真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严禁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贷款、变卖、抵押集体资产,严禁未按规定进行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新立案件44件,处理42人。

  四是依法合规用地,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部署开展了资金、资产、土地清理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制定了《FF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的56个政府项目、67宗土地、8589亩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目前已全部查处到位。截止今年7月底共完成整改54宗、6588亩,占比80.6%,其余13宗土地正在整改。今年1-7月份,全市土地供应82宗6000多亩,土地出让金累计14.8亿元,其中工业用地60宗,工业用地的供应比去年同期增长186%,面积增长355%,全市供地率由去年底的48.2%增加到今年7月底的61.6%。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13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实施《中共FF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时调整市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市纪委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二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为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及时调整配备市纪委班子,2015年初,由市委研究推荐,经上级考察,选拔了2名正县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和市纪委副书记,从市纪委机关选拔了2名常委,分别担任副书记和秘书长。这次调整,优化了市纪委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合力。为凤台县、谢家集区、大通区、毛集实验区纪委(纪工委)选配了纪委(纪工委)书记;通过平级交流、提任等方式,逐步将市直单位16名空缺的纪检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新组建了党委口纪检组,基本实现了市直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认真抓好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和队伍建设,全市46个乡镇和19个街道全部设立了纪(工)委,选配充实了人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基层监督网络体系。扎实推进“三转”工作,顺利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增设三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使监督执纪人员数量占到机关编制的74%;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3次清理调整,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规范了市、县区纪委书记分工,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积极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组长不分管业务工作的有关规定,90%以上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它业务工作。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开展三项考核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暂行办法》,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执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制定了《关于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市级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和有关人员的通知》,坚持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检、法三长,提前一周公示公开接访,各县区也照此办理。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累计调研901次、923天,累计接待群众来访45天,受理案件308件,结案295件,结案率达95.8%,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了《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坚持把“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预算编制硬指标,严格按照标准定额安排公用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每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今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1.1%。

  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市管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约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机关效能的通知》等多项文件,推动反“四风”、改作风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由市委副书记牵头,成立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省三十条、市四十条规定的行为19起,处理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对于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的11家单位21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纠正84名县处级干部违规房产90套;清理腾退办公用房4.3万平方米;取消或合并市委常委担任组长、副组长的议事协调机构98个;查处“走读”干部11人;全市性会议比去年同期下降16%,市委、市政府发文下降23%。

  四、民主集中制和干部工作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科学论证和意见征求。市委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实施《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意见》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等制度,严格按规矩议事、决策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调整市委常委分工,建立市委书记、副书记碰头会制度,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了民主团结、合力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把选用关口,在干部动议阶段和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后,都认真征求纪委等部门的意见,凡是反馈有情况的,做到情况不核查清楚、不得出结论的不上会;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库,做好干部监督各类信息的收集、甄别、研判、查核和运用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加大函询、约谈力度,今年以来,共对4名干部开展了提醒式谈话,对22名干部进行了函询;严格审计监督,建立任前告知、任中(离任)审计、情况通报、问题整改回访的闭合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提任考察、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干部调研式考察、年度考察4项操作规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实施细则,对动议、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实施全过程“痕迹管理”;加强对执行《条例》、选人用人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结合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市直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一报告两评议”,重点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通盘考虑,今年以来先后5次组织召开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座谈会,听取对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充分听取各方面对干部选拔使用的意见;注重干部选配的宏观统筹、领域统筹、年龄统筹和类型统筹,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提拔重用的98名县级干部共涉及单位34家,平均年龄47.8岁,其中少数民族干部5人、党外干部2人、女干部12人、专业技术干部22人;交流轮岗县处级干部105人;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实施办法,选派113名县处级后备干部到非公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143名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拆迁一线挂职锻炼,选配12名45岁以下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法规,加快消化超配职数,目前,全市已消化县级干部41名,完成整改基数的73.2%,其余11名县级实职干部今年底前消化完毕,4名副调研员明年底前消化完毕;规范干部兼职和非领导职务配备,免去市县两级在企业兼职的79名领导干部的兼任职务,清理285名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在职和退(离)休干部;查纠整改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返岗工作46人,辞退276人,办理退休手续25人,清理“吃空饷”49人。

  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压实责任,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责任;印发党建工作年度任务清单和双月具体任务清单;实行每月一调度、双月一通报、季度一盘点、半年一总结“四个一”工作法,推进基层党建责任落实。深化整治,全面推行村(社区)、机关和非公领域党组织百分制量化考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对5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并建立健全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保障,配齐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确保全年消除68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大幅度提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实行级差化管理,人均月增资700元以上,村“两委”正职年平均报酬达到2.4万元,社区正职达到2.6万元;将村(社区)工作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村工作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市辖区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新建、改扩建村(社区)活动场所146个。创新载体,建立联合党组织1891个,实现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全覆盖;探索推广街道大党工委制和“一委一居一站”模式,吸纳有一定影响力的驻地单位、辖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党员活力工程,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10日集中开展活动;推行“三公开、两承诺、一公示”制度,构建网上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加强非公党建,努力推进“两个覆盖”,派驻党建指导员577名,20XX年非公党建考核位居全省第五名。

  以上是我们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基本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回访为契机,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敬终如始地抓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巡视组反馈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8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实抓好推进整改

  街道党工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街道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党工委诚恳接受,严肃对待。在落实整改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党工委当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要求街道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于2017年12月29日第18次党工委会议制定了《红云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制定《红云街道党工委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反馈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落实整改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到位整改情况:进一步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结合2018年初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十三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组织召开学习交流会,认真总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两会精神在红云街道的生动实践,组织好各社区的学习成果交流,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切实把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实际工作,根据区政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安排制定《红云街道办事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红云街道办事处成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指挥部的通知》,认真开展好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对公园、景点、人流密集场所周边的摊贩占道经营、店铺不诚信经营的现象,开展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规范标识标牌,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到位。

  2.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整改情况:成立了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街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的开展,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与街道的各项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

  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严格落实党工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担当精神,层层压实责任。配备专干1人,切实形成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和媒体曝光事件的处理,2018年全年开展各类媒体宣传26次(条),发布网评48篇,被《五华先锋》采用稿件11篇。

  3.指导基层工作开展不到位整改情况:对各社区、各小组悬挂的不符合要求的居委会、居民小组、合作社等标识标牌已全部完成更换,下一步继续加强对基层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定期深入社区、小组进行检查,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

  1.党建工作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强化各级领导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明确党工委、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配备好专职副书记和党务专干,为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奠定组织基础。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是党组织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让职工了解两个制度的内容和精神,随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每周召开的党政联席会,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汇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党支部书记认真开展好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开展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各社区党务工作者每季度对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开展一次督导,通过建立党建工作台帐定期调阅审查机制、组织观摩学习、指导帮助等措施促使党建台帐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道路。

  (三)关于从严治党不力,廉政意识不强,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明确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任人的第一责任,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街道党工委每年两次专题研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年初,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三委”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有差距整改情况: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班子成员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做好工作记录保存。同时纪工委加强督促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完善长效机制: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党工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9

  1.【集体决策】大额资金支出事项未经党组集体决策

  整改措施:(1)对机关及所属于单位财务台账进行全面清查,将20xx年至2019年以来的所有大额支出全面查找,并由经办单位、部门向党组逐一说明情况。(2)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制订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3)针对反馈报告中涉及到了重大开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报告中及自查清单中所涉及的大额资金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情况说明党组 进行补充审定,共审定16个事项,经党组审定,所列支出均为合规。

  2.【津补贴】无依据发放奖励、违规发放津贴问题

  整改措施:(1)责令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认真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建立了清单台帐, 逐一查证,对涉及个人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差旅补助对照财务报销凭据,按时逐人逐项进行清退,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20xx年4月违规发放的优秀卷宗奖4300元,优秀调研报告11000元、2015年-2019年以来违规发放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值班补助60788元、违规发放新闻宣传奖励5000元、交通补助、加班费7238元予以清退,清退款项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2)组织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 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津补贴】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措施:(1)有错必纠,及时整改。对201X年市XX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37385元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及时 进行了清退,整改到位。责令XX站清退2015年超过审批额度发放的绩效工资39.2万元,目前已全部清退到位。(2)实地检查,限时整改。以津补贴发放情况为重点对3家直属事业单位 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财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3)加强指导,强化管理。转发传达省、市各类文件规范要求,对下属单位开展定期审计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运行。

  4.【差旅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措施:(1)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2)对超标准报销事项进行了逐一核实, 对经核实的超标准报销的部分,已责成当事人全部清退,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分别采取约谈进行批评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受到教育。(3)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接待管理、公务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坚决杜绝违反“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行为发生。

  5.【交通费】违规公款旅游、违规私车公用问题

  整改措施:(1)责令市XX所 清退20xx年违规报销的赴XX旅游费用4.23万元,责令市XX站 清退2015年4月用公款购买旅游年卡的费用6000元,对市XX中心XX公车私用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责令由其个人退缴燃料油费1000元,现已全部清退到位。(2)将上述公款旅游、私车公用问题作为典型案例 在系统内通报,进一步加强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纪律意识教育。(3)局机关纪委、规财科每 月开展监督检查,局党组成员每季度到分管单位进行专 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纠错。(4) 加大问责力度,对于今后市直XX系统顶风违纪公款旅游、私车公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6.【商务接待】商务接待存在比阔气、讲排场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1)修订 完善了《市XX局财务管理办法》和《市XX局商务接待管理制度》。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商务接待,堵塞制度漏洞,杜绝违规问题发生。(2)严格因公出差交通工具的选用,结合招商工作实际,规范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审批流程,减少乘坐飞机人员比例,明确确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事前应经局主要领导审批。(3)针对“2016年以前商务接待大部分安排在高档酒店;干部省外出差多数是乘坐飞机”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作出检查, 规范公务、商务接待行为,明确定点酒店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7.【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重复接待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制度,细化管理。 修订印发《XX市XX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包括公务接待在内的各项费用开支进行更加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2)全面排查,加强整改。对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最新标准对2020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 全面排查,严格把关接待范围与标准、建立完善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登记程序、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力度,做好整改,规范管理。

  8.【公务接待】接待费用超标准,陪客人数超标,同批客人多次陪客接待的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XX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强化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2)制定完善《XX市XX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坚决执行工作餐接待标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实行接待。(3)局机关纪委、财务科每月对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 开展监督检查,从严处理违规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9.【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函三单”制度、无公函或涂改公函的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市X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要点》, 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细化公务接待、公务报销、到基层检查调研用餐等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2)严格 落实“一函三单”规定,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明确市县相关部门到单位公干需安排接待的,事前要提供公函原件, 公函须说明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和人员身份等事项。今后坚决做到不见公函不接待、公函不规范不接待。(3)公务接待活动禁止提供烟、酒。对于提 供香烟款项,责成经办人全部清退。(4)对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公务接待公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 索要公函、涂改公函、编造公函、一函多用(复印公函)等问题,对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提出严肃批评,要求立即整改,今后严格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措施:(1)调整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对长期从事出纳人员进行轮岗交流, 配齐配全财务会计、出纳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及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2)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 《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应急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3)强化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 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明确环节把关责任,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办理厉行从简节约、报销按程序审签。(4)严格财经纪律, 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11.【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固定资产台账与账面不一致的问题。认真梳理2017年县工业开发区 资产明细表与固定资产系统内账,达到报废年限的立即填写资产报废表上报县金融国资局进行报废处理,待文件批示后及时到支付中心进行下账,并同时在固定资产软件上进行下账,未及时登记在资产软件上的已登记入账,切实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二是 费用列支所列科目不恰当的问题。县工业开发区2016年-2017年在年初预算时,针对垫付XX限公司所欠电费资金是专门预算园区维稳资金,专款用于XX及XX所支出电费、水费,因每月报销时均出具正式发票,所以报销时才列支为基本支出,待以后企业归还垫付资金是直接将垫付款存入XX县财政局专户,由国库统一收缴,不再入工业开发区管委会账户,所以在报销时县工业开发区应将借方科目列为基本支出,而并非暂付款。三是 合同签订要素不全的问题。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与XX地产评估事务所签订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协议 已补齐签署时间。四是 报账要素不全的问题。2016年—2017年召开的 部分培训会、工作会议、党建活动、职工体检均已补齐会议方案、经由领导签字,补齐会议签到册及清单表。

  12.【财务报销】报销不合规票据,白条入账,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1)修订完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针对局机关白条支付劳务费、租车费、垃圾清理费、搬运费等1.5万元, 只有领款人签收入账问题,由相关部门督促补开正式发票,补缴税费,同时补充相关审批手续,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现象。对 部分开支只有科室负责人签字,无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问题,补办完善相关审批手续。(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作出书面检讨。(3)组织开展局机关工作人员 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3.【财务报销】虚假报销误餐及公务用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以上情况主要由于执法大队 临时性工作多、外出时间不固定、未及时填写下乡审批单造成。2021年3月18日,组织执法大队全体职工认真学习《XX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同时 完善下乡审批制度,下乡需填写下乡审批单,并由分管签字同意,派车需填写派车单,标注日期、人员、地点、事由,财务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领取误餐费、严格按实际情况报销公务用水。二是2021年4月28日,对殡葬执法大队原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殡葬执法大队出纳予以批评教育。

  14.【资金支付】大量使用现金或将公款转入私人账户进行公务结算的问题

  整改措施:(1)于2016年1月撤销了XX中心,清算资产经财政审批同意后与市XX局进行了并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XX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除小额零星支出、公务卡已刷卡结算、外地差旅支出外,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对公结算, 杜绝了公款大量转入私人账户结算问题。(2)对涉及干部个人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15【采购管理】机关食堂采购管理不规范,报销不及时、未日清月结的问题

  整改措施:(1)中心机关 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对二级单位开展内部财务检查。已完成 对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账、食堂账、工会账的财务凭证开展专项检查,事后形成检查报告。(2)结合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契机,机关食堂探索实行标准化管理,目前,已结清滞留的报销账目,做到日清月结。

  16.【采购管理】购置固定资产未全部实行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措施:(1)咨询政策对接政府采购。由财务部六牵头,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联系,进一步 了解政策和程序,规范集中采购。(2)完善集中采购办法。 修订《XX局机关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对大项物品采购全部纳入市采购办采购;对不能纳入政府采购的1万元以上的在XX网站公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局集中采购小组按程序采购,“三重一大”小组全程监督;1万元以下的由局集中采购小组市场询价采购。(3)调整 “三重一大”监督小组,明确1名采购员为小组成员,并颁发了监督员聘书。

  17.【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超标准配备和违规处置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严格办公设备配置管理,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建全了管理制度。 暂停购买电脑和打印机,直到逐步消化到规定范围之内。(2) 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责成做好 补充完善报废处置工作。

  18.【资产管理】长期低价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

  整改措施:(1)制定 《市XX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资产租赁台账,要求签定固定资产出租合同前, 采取机关纪委审核制度,并由机关纪委备案合同,使出租行为不脱离监督。同时,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每季度对单位资产租赁情况开展督导检查。(2)对租户拖欠的水费、电费进行 清欠催收,已补交完毕,责成相关单位每月按时收取水、电费。(3)委托第三方对资产出租价格进行评估, 向租赁方下达了中止合同通知书,对租金价格进行调整,重新签订合同,并将相关变更情况报备机关纪委。

  19.【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局党组集体议事规则, 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民主监督。(2)成立全市XX 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项目集体决策、信息通报、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等制度,强化工作流程管理,提高项目申报科学性和严谨性。(3)加大项目建设督办力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绩效评估跟踪监管力度。每月通报一次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对20xx年以来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下发督办通报, 实施项目清单管理,落实每个项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工作流程图,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对中央支持的重点项目进行了重点督办。(4)强化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配合市级财政、省XX厅组织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检查,对20xx年以来所有的专项资金进行一次全面绩效评价,此项工作正在开展。(5) 制定《XX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XX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办法》《XX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20.【专项资金】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措施:(1)积极解决局所属各事业单位近年来存在的政策性预算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积极配合与财政沟通协商, 争取工作业务经费,提高经费保障能力,从源头上初步解决挪用专项资金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组织了对所属各单位2017年度执行财经纪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并下发了检查通报,责成有关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3)责成局所属各单位在 发放奖励工资时委托第三方进行资金来源审计,防止二级单位挪用专项资金发放奖金。(4)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 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5)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从严控制财务支出。(6)针对全市XX专项经费被截留挪用问题立行立改,下发了《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到有关单位 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和抽查督办,帮助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对截留挪用资金进行了自查整改,奖补资金被截留挪用问题,已 调账退回项目资金20万元,建立专账,继续用于项目建设。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10

  近几年,监督部门加强了对单位、部门的财务监督,为了逃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很多单位财务部门也采取了种种作弊方法进行应对。笔者仅对巡察以来发现的单位财务方面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归纳,希望对纪检监察部门和从事巡察工作的同仁有所启示。

     一、将节日送礼费用(购物卡等礼品)以“办公用品”或“电脑耗材”的名义报销。

     这些使用办公用品与电脑耗材名义列支送礼费用的业务一般有以下特点,只要在巡察工作中加以注意,不难发现:一是这种发票一般开具“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的品名;二是在发票开具日期上,一般是2月份或9月份,因为2月份是农历春节,9月份一般是中秋节;三是在金额上一般为整数(大多为购物卡),如办公用品2万元、电脑耗材1.5万元;四是售货单位一般为综合性、大型商店、名店。一般经营有高档烟酒、金银首饰、家电服装等等,如**百货大楼、**购物中心、北京燕莎国际商务中心、老字号超市等。

     怎样杜绝单位以笼统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名义报销送礼费用呢?实际上,财务制度上很早就为我们设置了防范措施,只要认真执行就行了。

     一是,设立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管理帐目,办公用品、电脑耗材要纳入帐内管理。

     二是,凡发票仅笼统的开具“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的,必须附发票清单。根据规定,购物发票要填写具体的货物名称,确实因一次购买品类较多,发票品名填写不开时,可以填写发票清单(自动发票开具系统均设置了此功能);发票清单设置了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栏次,可以依次填写,填写完毕后其汇总金额将自动汇总填写到发票上。

     三是,办公用品购入后,要由购买经办人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为实物保管人对照发票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根据清点、验收结果填制“物品验收单”或“物品入库单”。财务人员要根据购物发票、发票清单、物品验收单和付款凭证四种单据经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销,没有验收单的业务不准报销;办公用品验收后要记入办公用品明细账。

     四是,办公用品领用必须凭经分管办公用品的领导签批的“物品领用单”或“物品出库单”才能领取办公用品;办公用品明细账要根据领导签批的物品领用单登记办公用品的减少。

     五是,监督部门要定期对照办公用品明细账对实际剩余的办公用品进行盘点,看其办公用品结余是否真实存在。

     二、账内越来越多的燃油发票(机动车加油发票)。

     近几年,财政、审计加大了对假发票行为的打击,账内严禁白条入账,使一些单位常常为一些开支没有发票而发愁,而随着轿车进入家庭,加油费成为一些家庭常用开支。有时一些业务索取不到发票,领导就要经办人员拿些燃油发票来,来抵顶没有发票的业务进行报销!还有的单位、乡镇给内设部门或管区费用也是要当事人拿燃油费发票来报销,防止用白条领取,防范审计等部门查到。

     这种情况下,巡察人员可以询问单位公车数量,用年度单位燃油费总数除以单位车辆数,看车辆消耗燃油是否符合逻辑。实际上近几年,很多单位、乡镇的年度燃油合计数量大大超过单位车辆的燃油理论消耗极值,即车辆一天24小时不停息也不会消耗这么多的燃油。

     如果单位燃油消耗数量不合逻辑,可以初步断定其有利用燃油发票抵顶其他费用行为。实际上,近几年单位、乡镇正是用燃油支出掩盖了许多其他敏感性支出业务。

     建议:单位、乡镇要制定车辆燃油消耗台账,由后勤管理人员将车辆里程表的初始数据记录下来,司机申请加油时,要填写经过核对的燃油加注审批表,后勤管理人员要核对其行驶里程,记下加油时车辆里程表数据,计算车辆行驶里程,看其燃油消耗是否符合逻辑。报销燃油费时要有后勤管理人员的燃油审核表作为发票附件才能报销,燃油审核表要注明车牌号码,期初车辆行驶里程数据、期末车辆行驶里程数据,实际行驶里程,总燃油数与行驶里程相除后的公里燃油数,并注明是否符合燃油消耗参数。

     对燃油发票,所有入账发票必须有抬头,即发票是开给哪个人的、哪个单位的,哪个车号的,凡空着发票抬头的发票不准入账报销;凡发票抬头是个人的,要记下发票抬头的姓名,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私车公养问题;抬头是车号的,巡察人员要提前索要单位公车名单,将加油发票的抬头车辆号码与单位公车号码进行核对,看是否是单位公车,防止私车公养问题的发生。

     监督部门将其加油台账的合计数与帐内实际燃油数进行对比,就会发现问题。

     三、恼人的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是国地税发行的,针对不经常发生纳税行为的纳税人使用的发票,一般是规模较小的零星商贩、个体户使用。特点是面额较小、不用手工开具、用时撕下即可、使用方便。但是巡察中发现,单位账内动辄用数十张定额发票粘贴在一起进行报销,合计金额很大。

     要知道,定额发票上面没有业务内容、没有购买品名、没有购买物品或服务数量,巡察人员只能从定额发票加盖的公章上判断其业务内容,而所盖公章不清晰的就无法判断业务内容了。

     监督部门无法判明其业务内容、交易数量的财务单据,已经失去了定额发票设置的初衷。

     实际上很多定额发票,是业务经办人预先付给超市税款后索取用来冲账的,并没有真正的购买业务;一般按定额发票金额的5%付给超市税款后,就可以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索取到发票,即索取1000元定额发票,需要给超市50元钱,索取5000元的定额发票,得付超市250元;因为税务部门是按3.39%扣取发票领用人的税金的,这样超市可以赚取1.61%的差额,这样超市和购买发票者皆大欢喜。

     工作中大家盘点现金时可以注意一下现金出纳或单位办公室主任等经常负责单位采购的人员的抽屉,有时在这类人的抽屉里可以发现成本的连号的定额发票,这些一般就是提前要来冲账的尚未使用的定额发票。一旦现实中,遇到没有发票的业务或者那些“难言之隐”的业务时就用这些定额发票来报销。

     定额发票成了为虎作伥的工具。

     建议:今后金额超过300元、使用张数超过5张的业务不准使用定额发票。单位确实发生300元以上的购销业务,要使用手工、或电脑开具的税控发票,不准出现数千元的购销业务使用数十张定额发票的业务。

     四、大额建设支出不附工程造价明细、大额修车单据不附工料费单据,没有数量证明。

     大额工程支出不附工程量清单,只用发票结算工程款,监督部门是无法界定真伪的;工程里面是否列支了其他费用也很难断定;而大额的修车单据,有时也是单位负责人委托司机到汽车修理厂要来单据来为一些难言之隐的支出冲账的。

     一般的结算工程款的发票,无论金额多大,上面都没有代表工程量的数据,这就要求我们在发票下面附上代表工程量的工程价款结算书;同理大额的修车费用也要附上“工料费单据”,上面有更换配件、用工数量等等。附上这些附件后,监督人员可以从逻辑方面初步判断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因为钢结构、土木结构、混凝土结构的建筑,每平方米都有自己的成本价;而修车的工料费单据,上面列明了更换零配件名称,如更换发动机总成、更换三滤、钣金、用工4.5个等等,上面都列明了单价,通过这些程序给作弊者造成一定的麻烦,使造假者不再轻易使用这种作弊手法。

     五、假发票业务仍不时发现。

     如果是真实存在的业务使用假发票仅涉及使用假会计凭证冲账、偷漏税款行为,而假发票假业务则可以界定为贪污。

     2016年5月起全国性的营改增,使大多数业务都使用管理严格的增值税发票,今后社会上的假发票业务肯定会大大减少。但是巡察人员面临的很多2016年5月份以前的假发票业务(尤其是巡察发现的需要立案的经济案件,涉及的业务很多是2016年5月份以前的)。巡察人员可以从发票代码方面进行鉴别,因为发票代码里面隐藏了很多“密码”,这些密码除了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人员外,发票使用人员很难知晓,大家可以通过发票代码对发票的真伪进行初步判断。大家可以在百度搜索“审计人员常用发票知识”一文,借以进行判断,此不赘述了。

     如发现有地税的旅馆业发票加盖机动车维修行业公章以汽车维修费名义入账,须知旅馆业缴纳营业税使用地税发票,发票代码首位是数字2,汽车维修业缴纳增值税,使用国税发票,发票代码首位是数字1。经核实证明是领导责成司机索取发票,司机就找熟悉的旅馆要了一张空白发票,到汽修厂加盖了汽修厂的公章;还有的单位支付装修费时使用了国税发票,该发票发票代码首位是1,而装修业是缴纳营业税的业务,应该是使用地税发票的行业,发票代码首位数字应该是2.而且假发票发票代码是13701.。。而发票上装修公司公章注明的是“**3D装饰”,使用了济南版的假发票,因为从代码来看,德州境内企业的发票只能是13714.。。或23714.。。的代码,13701或23701都是出差到济南的非法购买的济南版的假发票,因为发票属于属地管理,即驻德州的央企或省属、地属企业也使用乐陵代码的发票,只能是13714或23714,而济南使用的是13701或23701。经核实是装修公司为了逃税使用了假发票。

     六、差旅费报销金额越来越大。

     近几年,单位、乡镇的财务支出按数额大小排序的话,一是单位领导的差旅费,二是燃油费用,三是正常办公费用、四是单位招待费,一般这是单位支出规模大小的排序;毋庸讳言,近几年各地因招商引资等原因,各单位差旅费开支过大,但是也不能否认,差旅费支出中鱼龙混杂,混入了一些敏感支出。

     国家对差旅费中的车费、旅馆费的乘坐、居住标准等都有明确规定,住宿、乘车标准是按出差者的行政级别规定的,报销差旅费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一般包括:出差人姓名、出差目的地、出差天数、出差事由、出差批准人、旅经地、车票、旅馆费等等,为的是增加出差费的透明度,杜绝一些弊端的产生。

     财经法规对差旅费报销中的住宿费、车费、飞机票的报销都制定了标准,一般按行政级别和出差地给出了具体标准,不能超过,超过的由出差人自负或向财务缴纳报销差额;作为市级巡察机构,基本只和处级及以下干部打交道,所以大家要注意住宿费标准,注意飞机的一等舱机票和高铁、动车一等座等的报销,看报销人是否符合报销标准(报销标准可在网上查)。

     差旅费一般由出差单位报销,接待单位按规定不承担此类报销业务,所以对同城之内的宾馆住宿费要给以注意,因为本单位人员在本市出差是不需要住宿的,要问明情况,防止一些个人、家庭支出在帐内报销。

     建议单位财务报销差旅费时,要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事由、目的地、旅经地、出差批准人、旅馆费、车票金额、报销人等等才能报销,这种情况下一些与实际出差关系不大的费用,很难加入进去;外单位关系人在本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还有那些差旅费金额除以出差天数不合逻辑的费用就很难加入进来了。

     七、对公结算超起点使用现金。

     单位结算电话费、水电费、电话费,本来是公对公的结算,按财经纪律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但是在会计实务中却屡屡使用现金结算;如果是嫌到银行营业室结算麻烦,可以开通网上银行,网上银行即使晚上和节假日也不妨碍资金结算的。

     国家对公结算起点是1000元,超过1000元的资金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多年以来一直没有修订,为的是减少社会的现金流通量,为廉政建设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因为通过银行结算,资金的来龙去脉都有轨迹,而现金的流通情况是不易监督的,现金可以在账外周转许多次而账内不反映。大家还应该注意,所谓对公结算,不但指的是对单位,只要资金不是支付给自然人的(近几年,国家推广公务卡支付制度,也是为了减少社会的现金流通量;在个人没有银行账号的情况下,通过个人银行卡代替个人账号,以减少社会现金流通量),都应该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即对单位、企业法人等设有对公账户的单位都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八、“应收”“暂付”“其他应收”或“库存现金”中的内部职工干部欠款(挪用公款)

     在巡察中发现乡镇、单位账内有很多内部干部职工欠款,有的账龄十年、甚至十年以上了;有的金额还很大;有的是因公出差的暂借款项,有的纯属借款。

     实际上,追究因公出差暂借款可以发现,当时的借款出差以后有剩余,即当时出差预借款是5000元的话,实际出差可能仅仅花了3500元,即出差剩余了1500元差旅费;如果当时出差花费超过暂借款项,出差人回单位后肯定催着报账;如出差前预借差旅费2000元,实际支出3000元,这种情况下,出差人回来肯定马上报账的;再就是,有的借款,很多是当时的负责人批准的,财务人员碍于情面、不好催促,所以就形成了个人欠款。

     个人欠款在财务上有四种方式,一是记入了应收账款,有的是记入了其他应收款,有的是记入了暂付款,有的是以欠条的形式在库存现金里存放。

     须警惕,原来的财经制度规定个人欠款不能超过3个月,特别是欠款金额巨大、从事营利行为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个人欠款不能超过半年,超过半年即是违纪行为,可以立案查处了;而金额特别巨大,期限特别长久,从事营利行为的就构成挪用公共财物罪、触犯刑律了。

     公务人员,要自警啊!

     财务人员要注意,单位职工出差暂借款项,出差人报账时必须凭当年出差时的合理发票经领导批准后才能报销,如2011年北京的出差费用只能用2011年北京的有关发票报销,而不能用2016年的发票来报销。

     九、公款私存。

     现实中,有些财务人员以办理业务在银行营业室排队麻烦为借口,将单位资金存入个人银行卡内,这样在ATM机上可以办理一些诸如提取现金、转账业务,不用排队。

     国家规定,单位资金必须存入单位的基本账户;单位日常工作所需现金,必须通过现金支票按银行核定数额从单位基本账户提取,严禁坐支;多余现金、收入的现金必须送存银行。

     使用个人银行卡,一是一些资金运动脱离了银行的监督,因为进出银行卡的资金虽然可以打印出交易记录,但是这些记录不如银行对账单完善,其交易流水还参杂了银行卡主人的一些生活收支记录,给监督部门监督银行流水带来了困难;第二是存款利息是否存入单位银行帐内;第三是现金出纳个人出事,卡内资金归还单位时还得通过法律程序;四是其进出银行卡的资金打印不出其他凭证,仅能打印交易小票,不利于作为原始单据装订入会计凭证作为会计档案。

     十、固定资产不纳入账内管理。

     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固定资产标准比较低,一些实验仪器、图书都可以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巡察中发现很多单位没有设置固定资产账目,有的总账虽有固定资产金额,但是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

     后果,一个是容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因为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以后,固定资产的报废、销账都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如果是固定资产正常报废,得做专业鉴定,看是否达到报废年限,报废参数、有无使用价值等等;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要查明原因,有的需要责任人赔偿,有的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资产处置需要公开拍卖,不能随意处置了;有的大额固定资产报废还得经过国有资产部门的批准等等;处置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必须纳入账内。

     建议今后行政事业单位,凡购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品,都要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

     十一、低价购买、高档装修来回避对超标车的监督

     前几年,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监督是两个指标即“双18”,即购车单价不准超过18万元、排气量不准超过1.8L.但有的单位和售车单位对法规很熟悉,马上出台了应对措施。即购买26万元的车,可以给你开具17万元的购车发票,另外9万元给开成车辆装修费用,这样看购车单价不超过18万,不妨碍挂车牌等业务,固定资产账按17万元入账,9万元列入了车辆修理费用,其实这样一来,车辆就变成了高配。

     大家看账时要注意,大额的、大规模的车辆装修日期要看与购车时间是否相近,售车单位与装修单位是否是同一公司;有的甚至付款是同时的,就按上一个案例来说,他付款是一笔26万元同时付给这个售车公司的,一个开了17万,另一张发票是9万元的车辆装修,只是发票分别开具。

     以上是笔者巡察几个月来针对单位、乡镇账内存在的问题总结的几点;有的问题虽然是技术层面的,但正是这些技术层面的问题实际上能够导致出现一些实质性的问题;有些问题,国家财经法规方面早有规定和防范措施,看起来是程序性规定,实质这些程序是经实践检验可以防范发生重大问题的措施;希望能够引起领导的重视,或者责成财政部门出台相应规定。现总结如上,与各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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