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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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而开的课。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课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必修课,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方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课讲稿: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范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党课讲稿: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1
习近平总书记在20xx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表示,要切实提高斗争本领,注重策略方法、讲求斗争艺术,坚决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和钢铁战士。
“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上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在新时代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更要当好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连生表示,要牢牢把握斗争方向,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根本政治责任,同一切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风险挑战作坚决的斗争,而且必须取得斗争的胜利。要始终坚定斗争意志,在消除金融领域隐患、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击黑恶势力、深入治污拆违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发力,有效解决矛盾问题、化解风险挑战。
作为党和国家专责监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强化直面问题、冲锋陷阵的精气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险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检党组成员苏德良表示,要清醒认识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科学研判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潜在风险,切实抓好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实施问责等,注重策略方法、讲究斗争艺术,善于与驻在部门党组同向发力、协同并进,实现共赢双赢。要从严从实加强派驻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把斗争精神体现到坚守政治定力、敢于碰硬、攻坚克难上,在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
“要加大惩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力度,对已经与地方监委联合审查调查的案件一查到底;对查清基本事实的严重违纪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坚决移送;对信贷领域、采购领域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处置,有力遏制增量,有效减少存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定要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意识和能力,牢牢把握派驻监督本质是政治监督属性,监督促进驻在单位党委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对金融企业的全面领导。
深刻分析我们面临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
“当前,反腐败斗争尽管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安徽省淮北市纪委常委杨宏军说,“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增强为民情怀,保持战略定力和清醒头脑,发扬和保持新时代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碰硬,敢于担当。”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部门的负责人,海南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张思峰深有感触地说:“要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组织带领专案组全体同志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实践中,增强自己的斗争精神、斗争意志和斗争本领。”
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北京市丰台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郝男男说,“作为一名纪检监察系统的年轻干部,要坚持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意志,保持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作风,不断拓宽思路视野、勇于担当作为、增强能力素质,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战士。”
党课讲稿: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作为新时代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斗争精神体现到履职尽责、正风肃纪行动中,贯穿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过程,真正当好党和人民的正风反腐尖兵,为新形势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强纪法保证。
一、准确把握形势,认清当前基层纪检队伍斗争精神现状
西工区纪检监察干部立足职责定位,发扬斗争精神,把握斗争技巧,强化斗争本领,精准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一是把斗争精神融入监督检查之中。围绕“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保”“六稳”及区委重点项目,紧盯风险环节、关键部位、敏感节点,以“带电”“长牙”的监督力度,抓早抓小,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如,今年疫情防控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60余个,印发督办单42份,问责党组织3个、党员干部24人次,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二是把斗争精神融入执纪执法之中。注重运用技巧手段,把出其不意、政策攻心、乘胜追击贯穿于审查调查中,执纪办案质效双升。20xx年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40件,同比增长109%,组织处理94人次、同比增长22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次、同比增长12%。三是把斗争精神融入自身建设之中。通过全员培训、跟案学习、闭卷测试等形式,把针锋相对融于思想意识,把方寸必争融于主责主业,把更严一层融于自我标准,打造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的执纪执法铁军。20xx年以来,共组织学习培训10余次,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6轮,参与跟案培训30余人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查摆斗争精神欠缺的问题原因
(一)缺乏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斗争,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就是在做人的工作。一是斗争思想准备不够。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思想准备不充分,或患有“软骨病”不愿斗争,或患有“恐惧症”不敢斗争,或患有“无能症”不会斗争。大是大非面前羞于亮剑,矛盾冲突面前绕道而行,危机困难面前能躲就躲,歪风邪气面前忍气吞声,归根结底是斗争思想意识滞后。二是触及根源底气不足。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淡化,斗争精神弱化,不敢动真碰硬,不愿触及矛盾核心,问题未查深查透不能还原真貌,未能使小错不断者“知错知止”、心存侥幸者“悬崖勒马”、违纪违法者“无处遁形”,影响了审查调查的权威,削弱了纪检监察队伍的铁军形象。三是动真碰硬力度欠缺。作为纪检监察一线战斗员,面对“熟人圈子”,抱着所谓的“我本善良”“好人主义”不愿监督;面对“上级领导”,抱着所谓的“你好我好大家好”,搞无原则的妥协;面对“情绪激昂”者,抱着所谓的“安全第一”息事宁人,不敢进行针锋相对的对决;面对威胁恐吓,抱着所谓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畏首畏尾怯场退缩。
(二)缺乏精于斗争的策略。纪检监察工作中的斗争精神,既不是蜻蜓点水、隔靴搔痒,更不是鱼死网破、你死我活,在履行主责主业各个环节中,还存在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教育监督弱化。教育预防停留在教科书式,不能入心入脑,反面警示以案促改的题材“悬空”“高挂”,不能触动灵魂。“熟人社会”干扰影响无处不在,日常监督弱,同级监督虚,监督检查形式大于内容,发现问题线索几乎为零,监督首要职责的震慑效应弱化。二是办案处置虚化。审查调查缺乏分门别类、精准施策的方法,运用政策攻心乏力,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对症下药,影响审查调查的功效。定性量纪松绑一寸、放人一马,削弱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谈话函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党纪政务处分送达宣布即执行,不敢运用、不善运用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三是纪法程序泛化。纪法推理不够绝对相向,不敢、不善于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说不,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审理定性三者之间相互制约不够。问题线索处置成案率低,执纪办案周期长,执行监察法不够严格缜密,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不能较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三)缺乏善于斗争的本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必须具备善于斗争的技巧和精于斗争的本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还存在技巧欠缺、能力单一、标准不高等问题。一是精准把握不足。对管党治党规律性认识把握不准,如何立足自身定位精准发力,研究不深不透,落实不精不细,客观上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纪法思维弱化、程序意识不强,纪法尺度把握模糊,学习运用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监察法等表面徘徊、浅层逗留,缺乏履行主责主业的精准度和指向性。二是严格履职不够。业务功底不深厚,实践经验欠缺,监督检查停留在走一走、看一看,审查调查停留在谈一谈、问一问,执纪问责停留在对一对、审一审,缺乏把火药味、辣味贯穿于主责主业的技巧,削弱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三是融汇掌握不强。理论知识学习掌握过于狭窄,只愿做纪检监察工作的“讲师”,不愿做相关行业的“优秀学生”,对党史国史、法律法规、财务规划及一些经验性做法等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专业领域,知晓浅显,不能做到触类旁通、为我所用,“多面手”“杂家”角色缺位,出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本领恐慌。
三、把握三个方向,将斗争精神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一)立足正义站位,强化勇于斗争的理念。党史、国史、革命史无数实践经验证明,共产党人的斗争,都是正义和不可战胜的。一要把握正义高点。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人,要始终站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正义制高点,怀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道义感,板起面孔勇于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义正言辞严肃开展惩贪治腐,真正把触及党纪国法边缘的党员干部挽救回来,坚决把违纪破法的害群之马清理出党员干部队伍,做一名敢于斗争、勇于斗争的英勇斗士。二要始终占据主动。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推动者、实践者,要立足职能职责,牢牢把握主动权,以保障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初心,以护航为民谋幸福为使命,在党和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在勇于斗争中淬炼业务本领,在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中历练斗争精神,身体力行纪检监察战斗员的神圣职责。三要坚持久久为功。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战线的工作者,要以敢于斗争的勇气、准备斗争的姿态、高超斗争的本领、必胜斗争的信念,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对标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三大攻坚战”的落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处置,心无旁骛,久久为功,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矛盾,对违纪破法的党员干部给与精准严厉处置,彰显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斗争勇于斗争的威慑力和震慑性。
(二)区分情形类别,创新精于斗争的方法。纪检监察工作要讲究斗争策略,讲究斗争方法,讲究斗争技巧,合理选择斗争方式、把握斗争火候。一要坚持目标导向分类施策。审查调查是纪委监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区分情形、分类施策,划分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街道党员干部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公职党员干部和基层村(社区)普通党员等不同类别。注重结果导向,在充分掌握审查调查对象个人履历、家庭背景、成长轨迹等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核查问题线索,制定差异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思想政治工作预案,分类抓好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纪律人,助推每一起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把握。将斗争策略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将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行为谈正,实现审查调查的最终目的。准确确定对象,因人因情因案,对第一、二种形态的对象,采取“同志式”谈话,对第三、四种形态的对象,以最大的决心和诚意,努力唤醒回归正道、回归初心。三要坚持结果导向信任互通。充分尊重对象,以谈话效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接送人员、地点场所等方面,认真听取吸纳谈话对象的诉求意愿。着眼效果、服从效果,精心安排、细心准备、用心设计,以斗争艺术在组织与对象之间架起相互信任、坦诚交流的桥梁,让审查调查对象切身感受到组织的不抛弃、不放弃,从内心深处深化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练就过硬本领,深化善于斗争的实践。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一要站位“三个高点”,占据纪法主动。站位政策高点,熟通政策规定,吃透弄懂专业性条文,以“诉求人”的求知劲头,做足前置“功课”。站位证据高点,熟练运用谈话技巧,快进快出严密取证,砸实外围证据。站位程序高点,严守《规则》《规定》,吃透拿准执纪执法的程序要求,做到环环相扣,践行缜密的程序意识。二要注重学习提炼,把握方式方法。通过学习借鉴、学用融合、总结提炼等多种方式,探索创新审查调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将情、理、纪、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原则与因情处置相结合、转化思想与纾解困难相结合、关心个人与关照家庭相结合,采取政策攻心、证据围堵、关怀感化等方式,达到谈心以问心、暖心以攻心、管心以归心的目的,实现灵魂深处有触动、见事明理受感动、思想转变见行动的目的和效果。三要坚持从严从实,锻造钢筋铁骨。坚持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作风浮漂、不能胜任的及时更换,对能力不足、斗争本领不强的及时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问责,让高超的斗争本领、过硬的斗争能力、强烈的斗争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助推新时代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党课讲稿: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3
习近平总书记在20xx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党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的恢弘实践,深刻阐明新时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重大意义,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我们党正在进行的伟大斗争的突出位置,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
监督是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党章总纲强调,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主要任务之一。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监督专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带动监督体系有效运转,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
纪检监察机关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把日常监督做起来、抓到底、抓到位。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同级监督和对下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善于从干部群众的反映中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机制制度,加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合力,提升效能。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面对面的斗争,检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层层把责任落实下去,层层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当前,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腐败的根基和土壤还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保持高压、持续震慑,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突出重点,需要斗争精神;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清除党内政治隐患,需要斗争精神;防范“围猎”、查处甘于“被围猎”腐败分子,需要斗争精神;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力开展工作,需要斗争精神;保持战略定力,一体推进“三不”,也需要斗争精神。
忠诚需要担当来诠释,担当需要素质能力来支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人和事作坚决斗争。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斗争意志,把握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党课讲稿: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4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就是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作出的科学判断。在新时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是保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当前全世界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处于百年不遇的大变局时期,世界经济整体下滑,唯有我们国家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难的的历史机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良机。只有脚踏实地推进综合国力的高质量发展,才能够有能力抓住这次机遇,这是历史给予的大好机遇。如何激发和保障干部队伍和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心劲和能力水平是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围绕这一环节,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深化惩、治、防有机结合的反腐败战略思路,既强调猛药去疴、严厉惩处,又强调制度建党、依规治党,还强调思想建党、立德铸魂。
一、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压倒性优势,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世界公认,有目共睹。当前案件总量在减少,一些较大案件发生率越来越低,第一种形态的占比也在增加。说明当前在总体形式上处于非常好的状态,不敢腐的威慑力已经形成。但是,通过数据统计仍然发现不少违纪违规的现象。今年1至9月份,我区持续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立案审查调查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0人。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0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0人。这些数据说明发腐败工作任重道远,还要有反腐工作永远在路上的危机意识。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规矩意识。近两个月,我们组开展了《关于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对策建议》专题调研,发现了许多优秀典型做法,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制度建设方面的,也有干部执行力的问题,说明当前仍然存在机制建设方面的问题,需要在制度建设方面完善提高。一是增强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准则》提出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几个关键制度的建设,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体系;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这几项制度对于把权力关进笼子,进一步强化权责对应,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加大制度可执行力度建设,决不能让制度成为摆设、“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准则》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做到这点,最重要的就是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明确权力界限,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三是形成真正有效的监督模式,而不是一种摆设,形成真监督,敢监督的氛围,把监督当成一种考验和责任。我们党是执政党,领导干部手握权力,掌握大量社会资源,如果缺乏健全完善的用权法规制度,权力失去约束、不受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潜规则盛行,最终导致腐败。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大爱护。首先要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正确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一种直接方式,具有其他监督手段无可替代的作用,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舆论监督。
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新中国成立71年来,伟大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中国取得瞩目的成就。无论是在经济、军事、外交、国防还是在文化、体育、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综合国力跃居世界第二的水平,摆脱了百年来的耻辱,成绩来之不易。但是国际形势依然严峻,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上下都不能有松口气的思想,仍然需要大家上下同心努力奋斗。我们都有历史赋予的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党课讲稿: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5
同志们:
20xx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3月1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年轻干部要自觉加强斗争历练,在斗争中学会斗争,在斗争中成长提高,努力成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士。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回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巨大政治勇气和强烈责任担当,顽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雷霆万钧之力开展反腐败斗争,此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面前的道路依然严峻复杂,面临的风险与考研并存,当严峻形势和斗争任务摆在面前时,我们作为纪检监察人一定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练就斗争路上的真功夫,做到骨头硬、敢出击、会亮剑。下面,我就围绕“练就斗争真功夫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这一课题,与大家作个交流。
一、科学认识新时代斗争精神的丰富内涵
我们党的百年历史、新中国成立70多年波澜壮阔的历史,是一部感天动地的奋斗史,也是一部可歌可泣的斗争史。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新征程上,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那么,新时代斗争精神的内在涵义是什么呢?
(一)新时代斗争精神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坚持和发展。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诞生和发展的历程充满着斗争的艰辛。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解决矛盾、改造事物,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没有一点斗争精神,就不可能完成现实性改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斗争,从来都是奔着矛盾问题、风险挑战去的。”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继承并发扬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斗争精神,勇敢地站在改革发展的风口浪尖,精准把握伟大斗争内在的规律性,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发展难题,促进社会稳定。
(二)新时代斗争精神是对中华民族宝贵精神财富的传承与弘扬。《诗经·大雅·文王》中的“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易·乾卦》中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等,都体现了中华民族勇于变革、敢于斗争的精神。如今,我国正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我们党不仅面临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而且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要应对考验和化解危险,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继续葆有并弘扬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优秀精神特质。
(三)新时代斗争精神是对中国共产党人优良革命传统的发扬和光大。“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品格和优良的革命传统。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改革开放、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都是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的。今天,中国共产党人要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更需要直面矛盾和挑战,永葆斗争精神。新时代的伟大斗争,不是革命时期暴风骤雨式的阶级斗争,也不是建设时期规模宏大的群众运动,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攻坚克难、不懈奋斗的伟大实践。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发扬斗争精神的现实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们党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意志是一以贯之、矢志不移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刻把握斗争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保持新时代斗争精神,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基因”。纪检监察机关从成立之初,就自觉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斗争的职责使命。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纪检监察机关都一以贯之坚持斗争、敢于斗争,始终秉持斗争的政治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真抓实干,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本清源、拨正船头,成效卓著。历史和实践证明,我们只有始终秉承斗争的“政治基因”,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才能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保持新时代斗争精神,是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锐利武器”。反腐败斗争实质上就是一场自我革命,本身就自带“斗争”二字,必须把保持斗争精神作为“锐利武器”。如果没有敢于斗争的精神,显然革命就难以成功、任务就难以完成。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严峻复杂性”相互并存,党员干部时刻面临着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要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敢于斗争,敢于出击,敢战能胜,以刺刀见红的决心和意志坚定“打虎”“拍蝇”“猎狐”,持续强力推进。
(三)保持新时代斗争精神,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致胜法宝”。保持斗争精神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进一步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标本兼治。要有效破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的难题,必须坚持斗争精神,勇于探索创新。只有保持斗争精神,坚持靶向治疗、精准发力,才能实现综合施治、取得实效,才能最终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打造富有新时代斗争精神纪检监察队伍
中国共产党是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政党。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一把利剑。这把利剑要在重大斗争考验中锻造磨砺,才能锋利、坚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握斗争方向,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本职岗位上、一言一行中,在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要强化斗争品质。一要坚定斗争意志。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从严执纪。对违背党性原则的诸多现象,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批评制止、敢于纠正、敢于担当,不当老好人、和事佬、太平官;要激浊扬清,让党内正能量充沛,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二要增强斗争本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只有“道高一丈”,才能应对腐败分子的“魔高一尺”,才能真正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平时的工作作为学习的最佳课堂、检验的最佳平台,每做完一件事、办完一个案,都要进行细致全面的回顾反思,总结出好的经验和不足,持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在学习中增智,在实践中强能,在重大活动中检验,优化能力结构、丰富能力储备,努力破解“本领恐慌”难题。三要强修身重担当。只有先自治,自责,自成,才能约束监督他人,勇于亮剑,敢于斗争。担当是最大的忠诚,忠诚是最大的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担当意识,不断强化“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斗争意识,坚决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责任,始终站在从严治党的前沿阵地,坚决斗争;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社区延伸,坚决扫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坚决铲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要明白斗争重点。一要坚决与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最关键的纪律。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二要坚决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靶向治疗,精准发力;要正反双向发力,既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负责者负责,又对走过场、做虚功,或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三要坚决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斗争。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老百姓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四要坚决与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作斗争。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体是好的,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从思想上看,有的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认识还不到位;从能力上看,有的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从作风上看,有的仍然不严不实,极个别干部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要直面问题,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三)要讲究斗争方式。一要有“明辨之心”,明确道路、坚定信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头上戴的“帽子”,谨记这个岗位赋予的责任,要敢于硬起手腕追责问责,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真正让监督问责成为常态。二要有“火眼金睛”,发现问题、逐个突破。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带着“火眼金睛”去看问题查案件,“以资金为主线,沿流向查问题”。当面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大案、要案时,必须全面分析案情,综合所有线索,反复研究案件涉及线索、人员的相互联系和利害关系,从中找出薄弱环节或者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雷霆出击、突破重点,带动全案。三要有“无尘利剑”,勤学修身,筑牢本领。为迅速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既要熟知党章党纪党规,又要学懂宪法法律;既要融会贯通、衔接纪法,又要坚持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既要坚持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入研究,针对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惟其如此,才能避免“老虎啃刺猬无从下手”,才能让“惩恶扬善利剑永不蒙尘”。四要“自身过硬”,守己自律,当好表率。“唯无瑕者可以戮人,唯自净者可以净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眼亮、腿勤、嘴紧,把好洁身自好第一关,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才能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才能做好“啄木鸟”“守望者”“护林员”,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越是遇到艰难险阻,越是要练就一身高超的斗争本领。因此,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既敢于斗争,又善于斗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不在挑战面前退缩,逆风而上、披荆斩棘,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课讲稿: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6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xx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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