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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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发布实施,党的农村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展望“十四五”,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牵住农村改革。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篇1
乡村振兴是农村治理的新时代,是脱贫攻坚的升级版。对于刚刚脱贫奔康的贫困地区而言,解决群众所关注的痛点难点,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谋划和致力的焦点重点。
注重规划的衔接与结合。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有机衔接,将脱贫攻坚规划部署中仍需巩固拓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幸福美丽乡村打造、农旅融合发展等项目,有机嵌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中,增强规划的持续性和衔接性。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强总体规划与其他各类规划统筹联动,防止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注重政策的支撑与结合。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线。在坚持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的前提下,以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准绳,寻找到脱贫攻坚政策与乡村振兴政策对农民扶持的支撑点、对农业发展的交叉点、对农村治理的结合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梯次推进。同时,要抓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构建起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乡村行政管理体制。
注重愿景的统一与结合。受自然、历史、经济的制约,落后地区的乡村振兴是一个相对长远的过程。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推进。正如相对贫困会长期存在一样,乡村也不可能同步全覆盖振兴。要深入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广大农牧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乡村振兴,是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脱贫攻坚质量等综合因素,基于发展基础的渐进式振兴。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篇2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已取得决定性进展。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省脱贫攻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难度很大,是最难啃的硬骨头。纳入国家“三区三州”范围的甘南州、临夏州和天祝县等“两州一县”以及省定18个深度贫困县,集中了全省75.3%的贫困人口、62%的贫困村。在剩余的111万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的占27%,贫困群众大多文化程度低、自我发展能力弱。坚决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毫不松懈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咬定目标、一鼓作气,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最后一仗,确保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要抓住重点难点,尽锐出战、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精准施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持续夯实精准帮扶、产业扶贫、各方责任、基层队伍、工作作风五个基础。要把牢“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扎实开展冲刺清零行动,尽快实现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达标。要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把脱贫攻坚重心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深化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努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要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解决难题,加快构建富民产业体系,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抓好各类问题整改,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坚决做到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在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还须建立巩固脱贫和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脱贫攻坚完成以后,贫困地区发展仍比较滞后,要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巩固和放大脱贫攻坚成效。
“发展才是社会主义,发展必须致力于共同富裕。国家越发展,越要把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好。”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一鼓作气、顽强作战,就一定能够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篇3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并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考察期间,他实地考察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情况。这展示出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视。中部六省是脱贫攻坚重要地区,目前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中部六省除了做好脱贫攻坚、保证如期脱贫以外,还要考虑将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在稳定脱贫质量、防止返贫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工作,进而促进中部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如何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从工作体系看,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工作体系应该继续持续下去。在脱贫攻坚时期,不少地方形成了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工作体系,可以进行参考,用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包括责任体系、动员体系、考核体系、治理体系等。从逻辑上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一脉相承的,打好脱贫攻坚战,为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创造了有利的物质、技术和社会基础,而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无疑也包括贫困地区,要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是从工作内容看,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除了极少数需要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外,各地需要将工作内容及时地转移到以下几个方面:在产业兴旺方面,应从对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转到县域内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上来,并将产业兴旺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结合起来,对贫困户的扶贫,可以从产业扶贫转向产业带贫,使产业兴旺的结果不仅惠及到贫困户,也惠及到全体农户,从而达到生活富裕的目标;在生态宜居方面,在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做好环境的绿化和美化,解决农村的各种污染问题;在乡风文明方面,在强化党建引领村庄治理的基础上,挖掘和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和下乡,将先进文明、先进技术、先进经济形式引入到乡村振兴中,进而实现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在这个转换过程中,还要注意适当修复因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村庄间和农户间的现实和心理不平衡,从而实现村庄和县域的持续协调发展。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篇4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思考体会研讨发言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日前,第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首先要衔接稳政策,虽然脱贫攻坚即将结束,但是对于摘帽县、贫困户,一定要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保证政策的稳定接续。乡村振兴阶段,我们要继续保持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在资金、项目、人才、农业技术等方面的投入支持,以此巩固脱贫成果。
同时,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普惠性社会保障措施。
其次要衔接好人员,原有的驻村工作队可以继续开展工作的同时,把工作范围从单一的脱贫攻坚拓展到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继续探索乡村振兴工作队制度,优化工作队成员组成结构,根据农村实际需求,把农业农村急需的专业人才纳入这支队伍中来,提升乡村振兴的领导能力。
要想把幸福感一直传递到底,产业才是支柱,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法宝。一村一品,大力发展农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让大山里的农产品也能飞到千家万户的餐桌,这样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收入,更重要的是还能充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让他们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篇5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至治国理政新高度,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了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扶贫攻坚”改为“脱贫攻坚”,体现了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召开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方面最大规模的会议。会上,总书记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指明了下步继续攻坚克难的方向和招法,坚定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
那么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笔者认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看基层基础牢不牢,要知道基础实,才会行得稳;动力足,方能走得远。面对部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够明显、第一书记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等问题,那就需要以党建为引领,才能打赢脱贫攻坚战。
打赢脱贫攻坚战,就要把重点放在贫困村、软弱涣散村的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上。要健全完善基层组织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作用。将贫困村纳入后进村,加强整顿软弱涣散后进党组织的力度,推动贫困“摘帽”。通过“合作社+党组织”等方式,把党在农村的政治 优势和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党建促进脱贫攻坚。
打赢脱贫攻坚战,就要党员发挥作用。“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在扶贫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员的身影,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是党员担当作为的主阵地。作为党员,要时刻牢记肩负的职责与使命,做好本职工作,不浮躁,不虚假,从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行百里者半九十。还有不到10个月的时间,我们要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在疫情考验下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我们绝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保证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将一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篇6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
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因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一)“有效衔接”是重要历史交汇期的重大战略性对接
脱贫攻坚目标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乡村振兴目标是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更好发展。实现“有效衔接”,既是脱贫地区精准扶贫方略向乡村振兴战略的转变,又是脱贫地区走向幸福生活的新起点。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性因素。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根基,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衔接。
(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应清醒看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虽然已经实现脱贫,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公共服务短板突出、社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等问题,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任务仍然非常重。此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不意味着我们彻底消灭了贫困,事实上,在消除绝对贫困后,相对贫困现象将长期存在。缩小农村低收入群体同其他群体收入差距,科学应对相对贫困问题,是“十四五”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在新征程上,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继续支持和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二、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会和过渡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等主要原则。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系统总结和梳理脱贫攻坚中的经验并应用于乡村振兴
在脱贫攻坚中,各地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如财政扶贫资金的整合机制、土地跨区域交易机制、选派第一书记、派驻驻村帮扶队、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必须注重总结和梳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把那些好政策、好制度、好办法借鉴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把过渡期内需要延续的倾斜支持政策明确下来,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对脱贫攻坚期内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重点举措,要在乡村振兴阶段安排好后续工作。同时,在乡村振兴中,要对脱贫攻坚中出现和遗留的问题给予解决。如:过度输血导致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对政策的福利依赖严重、产业扶贫“短平快”导致缺乏竞争力、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生计和社会融入问题、为脱贫花费的高昂人力物力财力成本,以及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或贫困户与贫困边缘户之间因政策不均产生的矛盾等。针对这些问题,在乡村振兴阶段要分清轻重缓急,逐步进行解决。
(三)推进减贫战略由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型
脱贫摘帽后,只是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在实施乡村振兴阶段仍存在大量的相对贫困问题,因此贫困治理的任务必须转移到以治理相对贫困为重心的轨道上来。脱贫攻坚时期以解决绝对贫困为主要任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瞄准对象,以大规模投入、超常规帮扶、特惠性政策支持为标志的减贫战略,在进入乡村振兴阶段必须实现有效转换。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主要任务的减贫战略,应该转向更加注重宏观性的经济社会制度调整,更加注重把减贫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来实现,更加注重减贫治理的区域性和整体性,更加注重脱贫人口的返贫问题,更加注重贫困边缘人口、低收入人口、农民工等贫困治理问题,更加注重病、残群体的社会保障兜底,等等。要根据不同情况对相对贫困的低收入群体精准施策、综合施策,从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医疗、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予以扶持。
(四)以重大项目作为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和手段
在脱贫攻坚阶段,各贫困地区都确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扶贫项目,涉及产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有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有的项目仍在继续进行中,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做好所实施项目的接续工作十分重要。要完善落实重大项目统筹机制,将脱贫攻坚中已经实施并需要巩固和升级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幸福美丽乡村建设、农旅融合发展等项目内容纳入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为此,应对脱贫攻坚时期实施的扶贫
项目认真梳理、归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有的项目要转化为乡村振兴的项目继续实施,有的项目要提档升级纳入乡村振兴的项目,有的项目则要根据情况安排退出。应将脱贫攻坚项目库与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有机整合,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做好衔接承续。
(五)加强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的衔接
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时期可借鉴脱贫攻坚时期形成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并不断加以完善,激发市场、主体、要素的活力。在领导体制上,乡村振兴中应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在工作机制上,应继续实施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下一级党委和政府向上一级报告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进展情况,并进一步探索研究解决相对贫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同时,应总结完善省、市、县领导定点包干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领导定点联系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应不断研究出台和完善组织保障、资金投入、人才支撑、工作推进、责任落实、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制度,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实践中形成的较为成熟完善的考核机制,将其科学灵活地运用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考核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三、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路径与方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准确把握“巩固”、“拓展”、“有效衔接”的内涵要求,以产业、生态、人才、文化、组织、生活等为重点,推动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互动互融的良性循环,真正增强乡村发展动力,实现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一)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是“有效衔接”的关键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是引导“有效衔接”的主要原则。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这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由之路。要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脱贫攻坚通过整合各种涉农、扶贫财政资金和引入社会资金为农村注入资金要素,乡村振兴则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下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脱贫攻坚结束后,应将原投入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和新整合的涉农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设立乡村振兴专门的“资金池”,确保农业投入总量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把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乡村振兴阶段,要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理念,继续走“涉农投入统筹整合、金融投入财政撬动、社会投入政府激励”的路子,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实行资金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匹配。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是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
《意见》明确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要求。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调整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推进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开创高质量发展新路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意见》明确指出,要“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的能力。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要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方式,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定期对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在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上做文章。在贫困地区,必须转变传统产业发展的陈旧观念,从过去单一的种养产业扶贫转化到产业融合的路径上来,通过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等方式实现产业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对农村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垃圾清运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统筹推进畜禽养殖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等滥用,治理农村资源污染,在新农村聚居点、农民集中居住区实施清洁行动,改善村容村貌。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文化引领,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繁荣。
(四)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党建促扶贫的“溢出效应”,加快“党建促扶贫”向“党建促振兴”转变,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迈向乡村振兴的坚强堡垒。在脱贫攻坚期内派驻各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包村帮扶干部等,为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发挥了积极的帮扶作用,同时也积累了大量乡村治理的成功经验,为乡村振兴阶段实现组织振兴和有效治理提供了重要借鉴。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治理等内生驱动力,必须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继续发挥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软约束”作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五)人才衔接是“有效衔接”的根本
脱贫攻坚完成以后,原来派到乡村去的人才和工作队伍,可考虑适当留下一些就地转化,直接转换成乡村振兴工作队。通过落实好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系统开展农村人才培养培训。实施乡村本土人才培育计划,着力培养“土专家”、“田秀才”等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加快培育新农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不断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农技人员到乡村基层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服务。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做法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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