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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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好运范文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希望对你有帮助。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1

一、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一)党委
1.每季度召开党委会,全面分析研究、推进学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听取专题汇报2次;党委、纪委每半年分别向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纪工委书面报告1次工作情况,年底进行述职。
2.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学习至少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3.每年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做到“五个到支部”。
4.对全校处科级干部、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十九大精神轮训,培训面达到100%。
5.出台《2018年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保证党员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加强学习指导监督,确保学习效果。
6.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7.落实《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实施方案》。
8.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1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9.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把培养使用“党建、业务”双强干部作为用人导向,搞好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交流。
10.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选优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配备率达到100%。
11.制定学校机关党支部、教学部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2.规范“三会一课”等党的会议记录和党课活动纪实,基层党组织制度的执行落实率达到100%。
13.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党员的发展标准和程序,加强党员管理。
14.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建立党员活动室,保障活动经费和场所。
15.开展“七一”先优评比等活动。
16.抓好党建信息化建设,用好党建信息系统、网站专栏、微信平台,及时更新党建工作动态,加强党员网上管理。
17.建立完善党员思想状况收集反映、分析研判及报告机制,每年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分析。
18.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面达到100%。
19.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
20.加强对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二)党委书记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发挥好党委成员的组织优势和组织作用。系统谋划、整体部署学校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化推进。
3.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学校党建整体工作,决定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4.建强党务干部队伍。选优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班子,切实解决党建工作经费、人员配备等问题。关心党务干部成长,积极推进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交流。
5.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党委抓好理论武装,统筹安排好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6.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主动交纳党费。
7.带头落实“五个到支部”要求。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学习讨论,至少为分管部门党支部全体党员讲2次党课,至少参加1次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至少检查指导1次支部党建工作,经常到分管部门党支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切实抓好年度述职评议工作。每年向机关工委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并接受评议。督促抓好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覆盖率达到100%。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三)党委成员
1.协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支持和督促分管部门党组织按照党委要求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2.抓实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定期到分管部门党组织调研指导,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部门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3.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主动交纳党费。
4.认真落实“五个到支部”要求。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学习讨论,至少为分管部门党支部全体党员讲2次党课,至少参加1次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至少检查指导1次支部党建工作,经常到分管部门党支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带头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党员严明纪律和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二、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一)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发挥二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折不扣地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的决议,团结和组织党员群众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
2.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本级组织党建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把党建工作与与群团活动及部门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
3.建立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对所辖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1次全面督查,召开例会,认真分析党建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进本部门党建工作的有效措施;每半年对本级组织党建整体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将相关情况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年底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
4.加强对党员的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指导、督促所辖党支部执行《2018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本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做到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引导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引导管理服务岗位党员成为爱岗敬业、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表率;引导学生党员成为“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全面发展成才的表率;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做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凝聚和释放正能量的表率。
5.发挥党总支主体作用,落实学校《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结合部门业务工作抓好所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各支部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在部门网站开设党建专栏,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及时推送信息、通报情况,宣传党的声音,传递党的正能量;为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观摩、展示支部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资金和场所保障。
6.严格党员队伍管理。按上级计划和要求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确保发展质量;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学生党员的管理,保证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转换期学习教育管理的有效衔接。协助上级组织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党费收缴、党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7.加强二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倡导务实优质的工作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把“工匠精神”体现和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部门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学校做好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每年开展所辖党支部工作状况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形成报告报送党委。
(二)机关党委书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1.主持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制订本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做好总结检查评比。每年将履行二级党组织书记职责情况向党委及党员大会报告。
2.负责本级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3.督促、指导所辖党支部开展工作。经常分析党支部工作状况和党员思想状况,及时提出加强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每年向学校党委汇报1次本部门党员思想状况。
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带头践行“四讲四有”,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带头执行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话谈心、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半年要在支部讲一次党课。
5.指导、检查各党支部班子的履职情况。组织和落实所辖党支部书记向所属党总支和全体党员述职,并进行评议考核,述职和评议覆盖率达到100%。
三、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一)党支部
1.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按照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把党支部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抓好责任落实。每年将支部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2.对照标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 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尊崇维护《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当好学生的铺路石”核心价值理念。抓实党员经常性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支部“周五集中学习活动日”规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保证党员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
4.按照规范流程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制度执行落实率达到100%。规范会议记录和党课活动纪实,确保要素齐全,力求原汁原味。督促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自觉佩戴党徽。
5.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佩戴党员徽章”、“重温入党誓词”、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参加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要强化党性教育和党性实践的融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实效和吸引力。
6.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7.对本支部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党支部书记
1.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抓好执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支部工作落实。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开展支部活动,做好总结检查评比,每年将履行支部书记职责情况向所属二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2.抓好支部党员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做好关心服务党员工作,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好消除疑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等工作,激发党员服务群众内在动力,做好党建工作资料归档立卷工作。引导每名党员主动按时交纳党费,自觉佩戴党员徽章。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议事、党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规范会议记录和党课活动纪实,保存原始资料。提醒所在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五个到支部”责任。
4.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要有计划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安排科学、准备充分、主题鲜明,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实效和吸引力。
5.加强党支部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党规党纪,教育支部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2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工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城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开发区办事处,生态科技新城组宣办、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组宣办、社会事业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景区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学校党组织,各相关院校党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水平,近期,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苏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苏委教〔2020〕1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地方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民办学校党建纳入基层党建重要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根据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有序开展好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建立归口管理、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落实牵头抓总作用,教育工作部门要把民办学校纳入学校党建总体布局,加强对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职业技能等民办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民政部门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中协同做好有关工作。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配合做好属地内其他民办学校党的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定期会商制,每年由各级组织部门会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部门牵头,听取教育、人社、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以及属地党组织抓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民办学校党建提质增效。
3.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要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实行双重上报,要于2020年12月20日前,分别报本单位党组织关系所属地方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
4.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各民办学校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要求逐条对照,务实抓好各项任务,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未建党组织的民办学校,要主动与主管部门党组织、属地党组织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指导,确保党的工作在本校有充分体现,并争取早日设立党组织,加强党建引领学校建设工作。
5.强化职能监管。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党建主管部门要对照《江苏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抓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督促各民办学校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的修改与建立,并于2021年7月15日前向主管部门及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核准(高校同时报主管部门核准)。
6.开展自查整改。要对党组织设置、组织关系隶属等工作进行自查并整改,各民办高校于2020年12月10日前自查并调整到位,民办中小学校于2021年6月30日前自查并调整到位。
7.及时做好总结。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党建主管部门及市直学校,要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江苏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报送至市教育局组宣处,联系人:陆静;联系电话:87361662。高校要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和市教育局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处,市委组织部联系人:xxxxxxxx。
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3
一、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1.民办学校党组织是党在民办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确保民办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突出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在办好民办学校中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保障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二、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2.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坚持应建必建,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批准设立民办学校,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变更、撒并或注销民办学校,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民办学校党组织的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
3.按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原则抓紧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民办中小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统一隶属于市教育局党组织。
三、选好管好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
4.明确选配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要求,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
5.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出资人或校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民办中小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6.抓好党组织书记培训和管理。按照分层分类原则,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全覆盖,确保不落一个支部、不落一名支书。强化党组织书记考核,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四、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
7.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学校决策层和管理层。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理)事会,办学规摸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符合条件的专职副书记也可进入董(理)事会。稳步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学校章程。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行政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8.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涉及民办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参与讨论研究,董(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前,要征得党组织同意;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要由党组织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党组织与学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五、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9.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要从聘用环节开始全面掌握教职工党员身份,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青年教师入党,注重把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成学科带头人,注意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出资人入党。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设立党员教学管理服务示范岗,推行党员承诺制和党员星级管理,引导他们充分发挥在教书育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10.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课堂、进头脑。督促民办学校加强教材、教师、教学体系建设,实施思想政治课“名师工程”,安排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综合素质高的教师授课。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形势政策课。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环节,抓好学校教室、寝室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11.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引导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为人师表。对个别散布错误言论的教师,党组织要敢抓敢管。
1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课教师等工作力量,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平均收入,应不低于学校其他专业教师平均水平。推进民办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打通职业发展和专业晋升通道,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七、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
13.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要任务。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市委组织部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教育局负起直接责任,强化指导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工作。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力,民办学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长期薄弱的,要严肃问责。
14.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党务工作部门,按照不少于师生规模的1‰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要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按照党员人均每年不少于150元列支。学校党员交纳党费可全额返还。
15.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要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做好民办学校出资人思想工作,促使他们主动支持党建工作。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要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要高度重视民办幼儿园党的建设,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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