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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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以下是好运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9篇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1
根据要求,现将XX局全面从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分局在市局党委精准领导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为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是严格把握思想教育,建立理想基础。
(1)分局扎实推进两学一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订《XX局党委中心组、基层党组织XX年两学一干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在基层党支部每月固定一天的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专题党课、复习入党誓言、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看警示教育片等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围绕主题集中学习,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讨论,寻找问题。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在深处、现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民警的党性修养。
(二)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重点贯彻局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学习,深入贯彻学习党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民警认真学习《规范》和《条例》。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场合,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很多干部从周围的人、周围的事情中吸取教训,使警钟响起。
二是严格把握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强大的战斗要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化为书记抓、抓书记,严格执行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任。让党支部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顶级的责任,开展支部书记党建评论。分局党委定期检查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情况,要求所有党委班成员作为普通党员,按时参加所属分部的组织生活。
三是严格把握制度,防止廉政风险。
(1)XX局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与XXX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执行各领导、责任部门,执行一级抓住一级,加强部门和分管领导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
(二)完善廉政对话制度。坚持防止关口前进,将廉政对话制度分为日常廉政对话、工作廉政对话、警告对话三种形式,党委书记负责对党委班成员进行廉政对话,班成员负责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对话,对话对象复盖全体党员。XX局始终坚持早抓小事,注意对征兆性、倾向性问题的早期处理、早期预防,使全体党员警察始终紧张廉洁的弦,提高了许多党员警察的防腐意识。
四是严格把握纪律委员会执行纪律监督职能,推进从严格的党落实。
(1)纪委各部门不定期实地检查,加强日常监督。
(四)继续深化红包问题管理,整顿和调查基层侵害大众利益的不正当风和腐败问题。
为了推进红包管理的常态化,纪律委员会制作了拒绝红包的警告注意卡,公布了通报电话和通报方式,贴在显眼的位置,营造出强烈的红包管理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大众积极参与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从严格管理党主体的责任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敢于管理,严格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党的工作水平。更加强调党委班级的领导表率作用,加强领导责任,强制一岗双责任,推进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扎实推进惩戒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批评。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2

我作为康保县第三中学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一直遵守党章,忠于党,坚定树立党治党严重失职观念,对本校政治生态负责,对教师健康成长负责,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全面严格执行党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努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主持支部会议,研究解决全面严格治理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重要工作自行部署、重大问题自行提问、重点环节自行协调。严格执行全面严格控制党的各制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则意识,遵守纪律,讲规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践三严三实要求,忠诚、清洁、负责、实践。
二、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率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民主,正确有效集中。率先遵守党内政治生活标准,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政治生态。
四、严格推进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录取、考风考纪、考务管理和安全保密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五、督促班组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两责。了解班组成员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情况,定期开展谈话,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杜绝学校乱收费、有偿补习和集中订购教育辅助资料等问题。严格按照上司的要求,开展坚持收费公开制度的有偿补习专业管理,密切关注寒暑假、法定假日等多发期,严格执行省市教材教育补助订单要求,确保非目录外教材教育补助进入订单范围。
七、实现学校教职工评价优先、职务申报和评价、年度评价、量化点等工作公平公正,积极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专业资金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节约,防止奢侈浪费,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刀刃上。
九、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表率作用。坚持从我开始,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理自己,管理亲属和周围的工作人员,以廉洁的政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教职员工的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3

根据《毕节市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两项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方案》(毕纪发(2018)13号)精神,中国共产党威宁自治县纪律委员会、威宁自治县监督委员会对全县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两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威纪发【2018】至32号),玉龙镇纪律委员会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明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的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目前玉龙镇2018年上半年度委员会监督责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知识率,安排配置。
通过集中宣传、户外广告等形式,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公众栏目、微信、微博等进行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提高群众政策知名度,进一步公开低保、五保备案流程、特困群众入住流程等政策,践行三公示、两公示、三审机制,确保民政各项工作更公平、更透明。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机制,集中学习组织各种学习4次以上。其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活动8次,制定大兴三风纠正四风相关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馀份。
二、各项工作推广情况。
1.切实开展低保口袋回顾特别监察。今年以来,开展了城乡低保的正确识别和再审调整等工作,严格办理了低保的审查手续,开展了人情保险、关系保险等不符合低保政策者的清扫,低保补助资金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今年以来6月,城乡低保资金累计181.7754万元,其中农低保资金180.25837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51703万元。结合民生资金系统验证29个问题,回收违规资金2.0337万元,约定有关负责人5人,拟立案调查2件,有关负责人3人。
2.救灾救助等工作审计情况。2017年以来,玉龙镇实施大病(合规费用10-20万元)救助经县民政局审批通过的救助对象9人,每户20000元大病救助,共计180000元。现在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发行到申请人的存折账。玉龙镇自2015年以来,大众申请医疗救助8批,129户129人,其中2015年2批,38户38人,发行金额128200,2016年3批,42户42人发行金额139820,2017年3批,49户49人玉龙镇有关部门已按县级部门要求全额通过信用社存折向被救助人支付。无截留、挪用情况发行,救助对象按有关要求参加保险的严格按照救助程序审查,按要求公开的虚报假领、恶意夹克救治、救助资金不存在严格执行救助、救助清算标准的大众补助吃卡、违法收费、受贿等现象
3、集团通道路建设审计情况。玉龙镇2017年集团通道路建设任务16.649公里,全部建于我镇飞蛾村,目前工程全部完成检查,但检查手续尚未完善。2018年计划建设集团通公路168.271公里,首批任务新寨村、和平村、大寨村、深沟村、团结村、中营村等6个村98.551公里的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路基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碎石填充工程。第二批任务工农村、田坝村、营村村、沙田村、新民村等5个村庄正在进行路基挖掘。审计中发现4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整改实行2个。
4、办公室用房间整理审计执行情况。根据威宁县纪律委员会《关于办公室清洁整顿情况自我调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以强化意识、规范程序、预防为工作目标进行审查,审查中玉龙町部门和领导干部不存在超面积占有、使用、租赁、租赁、办公室、多个办公室玉龙镇领导干部办公室不存在违反规定设置厕所、休息室、会客室等问题。玉龙镇退休人员没有按规定立即退休,仍占有原公司办公室的问题。玉龙镇不存在其他违反办公室规定的问题。
5、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调问题的特别整备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扶贫政策和项目知识率两个问题产业扶贫会议资料、实施方案不完整的问题贫困家庭贫困农户正确扶贫建立卡一户一户文件之间逻辑关系不一致,检查表上没有农户签字,访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在正确的扶贫访问中,监察发现有拖延停滞等现象,张正林、张仁朝、禄云三位情节严重的同志通报批评处置,要求全镇干部员工警惕,在扶贫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6、整顿风格,监督纪律问责状况。在特别检查中,发现6个问题,已经立案调查5件,关闭2件。其中党员干部作风问题3起,党内警告处分2人的1起扶贫领域2起,回收资金1.3178万元,2起。开展四风专业监察8次,发现问题15人,共约干部24人,全镇通报批评10人,批评教育1人。接受作风评价不满1次、一般1次,约定有关部门人员4人,取消轮班制,必须保障服务窗口有工作人员。
7.警告教育和廉政大讲堂实施情况。今年以来,全镇干部员工观看了两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当风警告教育电影,利用村以上干部会议和干部员工月审会开展廉政大讲堂4次,通报典型案例5次以上,提高了全体干部员工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有问题和下一步的计划。
通过对扶贫领域的审计和不正当的风的整备,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很多党员干部的员工在纪律、做法上还有一定的幸运心理,后期要加强检查力度、问责力度,严格把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作为警戒线,把规则放在前面,切实改变工作风格。
下一步,我镇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判断,寻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漏洞,增加措施,为全镇摆脱贫困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加大对部门的监督检查。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4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5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2.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八点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总书记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统筹推进。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4.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融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监督考核和落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5.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并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6.定期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听取党务工作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7.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办学方向,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大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8.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9.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究,狠抓贯彻落实。
10.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11.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
12.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1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内容的学习。
14.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其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15.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决策事项先调研论证,实行两咨询、三评估(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谐指数评估、稳定指数评估、廉政指数评估),并将决策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人。
1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建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7.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等规章制度。
18.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1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规划,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2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出席会议庆典、出国(境)等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22.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受理师生信访举报,及时解决损害师生利益问题,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推诿扯皮、与普通教师争利等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2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纪委、党务工作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2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基本建设、采购招标、后勤修缮、教学运行、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7.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的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坚持对非涉国家秘密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决策结果,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8.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学校校内巡察制度,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定期进行巡察,及时分析研究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30.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1.领导和支持学校纪委工作,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并作出决定,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32.加强对纪委纪律检查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及时听取纪律检查情况汇报并作出决定,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开展纪律检查。
33.严格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范围。
34.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切实将从严治党贯穿于群团工作中。
35.加强和改进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广交深交各界朋友,筑牢统战事业的坚强基石。
36.严格履行报告责任。每年年初向国家民委党组、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地方党委报告学校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及时就重大问题请示报告。
二、党委监督责任清单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委全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将中央和上级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4.准确研判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向学校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师德师风和岗位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规党纪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6.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
7.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制度治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努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9.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0.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11.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经费、校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12.坚持和完善学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13.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4.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情况的监督,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5.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察。对学校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7.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臵,早发现早报告,对群众反映突出、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
18.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
20.配合学校党委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存在“四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21.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每办结一起典型案件后,既要撰写案件调查报告,也要提交案件分析报告,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22.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臵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23.加强校纪委监察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24.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予以纠正。
2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6.按规定向学校党委及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6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就处)。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责任单位:组维处、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三篇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度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是认真落实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局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要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要强化“四个意识”,以勇于担当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工作任务,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任务完成到位、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要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建设局职责分工,协助党工委合力抓好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根据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分工,制定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和“三张责任清单”,即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责任科室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自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要加强情况报送,按要求每半年向党工委、纪工委监工委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科室自查和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纪工委监工委调度、实地督导,认真抓好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落实,要严肃问责,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甚至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以强力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7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9.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设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综合运用电子化平合,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守纪、作风和廉洁情况,落实对“关健少数”的监督。
30.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案双究”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
六、执纪监督责任
32.大力推进“护林工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3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执纪审査时限,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34.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许纪发[2017]1号),进一步规范完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和转化标准,靠运用第一种形态”遏制增量,靠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减少存量,靠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震慑。
35.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履行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七、自身监督责任
36.大力开展“先锋工程”,落实纪律检査体制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37.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査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38.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9.深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4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42.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8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篇9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xx办字〔xx〕xx号)要求,现结合xx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8项)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xx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xx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xx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xx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7.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8.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21.在xx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2.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3.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4.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5.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27.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委留存和备案。
2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党组书记、局长xx第一责任人清单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
(二)责任清单(18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结合xx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0.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1.落实中、省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2.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3.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5.每年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6.每年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导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
18.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总xx师分管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管理财政金融xx科、xx信息中心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督促指导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四)xx责任清单(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分管局监察室工作
1.协助局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工作,带领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党的纪检检查职能。负责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纪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督促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进一步细化、明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建立务实、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
4.加强与省xx厅、市纪委、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反馈纪检组执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提醒约谈,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监督方式经常化、制度化。
(五)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xx处的日常工作、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xx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六)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经济责任xx办公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xx工作、局扶贫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实施经济责任xx的xx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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