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课讲稿2021专题党课【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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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而开的课。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课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党课讲稿2021专题党课【六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学校党课讲稿2021专题党课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明确提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重要要求,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为学校党支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力打造“‘453’-筑堡垒·当先锋”党建服务品牌指明了方向。当前,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处在第二个学习讨论专题阶段,其主题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根据支部工作部署,由我在此以“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为题给大家上党课,旨在学习交流、抛砖引玉,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党中央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新常态下对党员提出新要求,号召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倡导所有党员要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四讲四有”是一名合格党员的核心要素,是新时代党员党性的客观要求,是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现实体现,为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指明了方向。
党内制度规矩是党内生活的基本方式,既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平台与载体,更明确了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规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
一、领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一)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二)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三)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四)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惩防并举,坚守纪律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条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严守纪律底线,关键在严,惩防并举。
(一)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古语有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个人心存敬畏,就能按纪律和准则行事,就会坚持慎微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纪律底线,首先要敬畏纪律,深刻认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的道理,深刻认识纪律对党员个人、对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纪律既是约束又是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严明纪律观念,敬畏法纪,慎独慎微,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
(二)深学细照,明纪守规。心存敬畏是前提,认真遵守是关键。《条例》细化党章的相关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修订版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从原来的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11章、133条、17000余字。《条例》内容丰富,也有很多大家关注的问题,要全面深化学习,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地学、联系实际地学,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照现实中的正反例子,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中,增强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增强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实以《条例》为戒尺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认真检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越雷池一步、不出底线分毫。
(三)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强化执纪问责是严守纪律底线的保证。《条例》中明确强调,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使管党治党开始走向紧硬实,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杜绝“双面人”现象,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形成强大威慑力,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践“四种形态”,关口前移。
(四)强化监督,注重预防。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上下互动,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势场。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作用,在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热炉效应”。同时,《条例》的贯彻不仅体现在对违纪的查处,更主要的是通过具体相关规定,注重预防,形成一种警示,逐渐形成不敢违纪、不想违纪的氛围,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三、知行合一,培养高尚情操
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需要终生努力。《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目标“高线”,但“高线”并非高不可攀,是看得见、够得着的。培养高尚情操,必须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立志为先,坚持“四个必须”。高尚情操之“高”在于立志高远,没有高远志向,修不出良好品质。古人云,“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准则》开篇提出了廉洁自律“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情操。“四个必须”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其核心在于修信仰、修意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思想的总开关,补好理想信念之“钙”,不改初衷、不懈坚守、不变承诺。
(二)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体党员在修德上,要联系中外尤其是中国传统廉洁文化,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三)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行风、民风的好转。
第二篇: 学校党课讲稿2021专题党课
同志们:
《师德师能提升年党员应该怎么办?》这是我本次讲党课的主题,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谈谈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党员表率作用,为学校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贡献自己力量。
1、学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人们常说,国家兴衰,人才为本;人才培养,教育为本。我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发展教育,办好学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学习需求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发展先进的科学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市教育局把2012年确定为师德师能提升年,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倡导热爱教育、充满爱心、师德高尚、师能精湛、学生爱戴、群众满意的师德风尚,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2、发挥党员表率作用的必要性。老百姓认为,学校是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学校的主体是知识分子。他们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是社会物质生产的智力支持者和信息服务者。而党员是这支知识分子队伍中的精英,是办好学校的中坚,他们的思想状况如何,能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和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学校加强党员教育的做法。近些年来,一些学校着眼于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对教职工党员要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以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意识教育等;
要求教职工党员以培养“四有”学生为目标,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着眼点,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密切联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创造条件,真正做到“三全”、“三爱”、“三让”,努力成为党性强、师德好、业务精的先锋,在广大教师中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全”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三爱”即爱教育事业、爱学校、爱学生;“三让”即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可以说,这些做法都是值得借鉴的。但从目前国内外教育主流和学校党员的思想状况看,我们党员应深刻理解“党员表率作用”、“学校和谐发展”的要求,才能成为推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先行者和主力军。
二、深入浅出,阐明观点
(一)什么是和谐?
何谓和谐?安顺谓和,协调为谐。从社会学角度看,和谐直接表现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使社会共同体处于融洽状态;和谐一般分为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身内心的和谐和国家社会内部的和谐等方面。
(二)什么是学校和谐发展?
什么是学校和谐发展?学校和谐发展是一种学校教育生态的平衡、协调有序的发展状态。就内部环境来说,体现为教育主体与教育对象之间和谐相处,共同成长;学校管理、育人环境适宜师生发展。就外部环境来说,表现为学校与家庭、社区和谐相处,关系密切。
(三)如何推进学校和谐发展?
社会倡导“和谐发展”,校园也呼唤“和谐发展”,但和谐发展并非振臂一呼就能一蹴而就。学校的和谐发展,需要社会和谐发展的大环境,但作为教育工作者——党员教师,我们不能坐等大环境的改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人人都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学校才能又好又快发展。共产党员在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中应该做些什么?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即:树立“三个意识”,培养“四个要有”,做到“五坚持五反对”,做好“七个努力”。
“三个意识”:一是树立全局意识,从培养一代人才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思考工作。二是树立服务意识,使自己的工作真正做到“三贴近”。即:贴近社会,贴近家长,贴近学生。三是树立创先意识,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个要有”:
第一,要有共生的理念。和谐一定是关系的和谐,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和谐不同于对抗,也并不意味着同一,而是以差异与多元为前提的。和谐社会承认社会的不同主体和要素可以而且应该和平共处地存在,即共生。共生意味着所有成员能够在相互协作中共同增进利益,社会的成果要惠及每一个社会成员。
第二,要有宽容的心态。一方面我们要寻求问题的积极解决;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有一种宽容的心态。宽容可以是对人的宽容,一类人对另一类人的宽容,也可以是对一些事情,乃至对这个时代、社会的宽容,是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美德。
第三,要有感恩的意识。每一个人的人生成长和事业成就都离不开天地的养育、社会的保障、家庭的关爱、师生的帮助。饮水思源,对那些让我们今天一切成为可能的先辈、祖国、政党、父母、亲戚朋友,甚至是对那些随缘而遇的陌生人和默默无闻的大自然,要学会心存感激,而不能刻薄寡恩,更不能让人总觉得是“欠你的”。感恩而后懂得珍惜,才会加倍珍视自己拥有的一切,才会发自内心地去回报社会。
第四,要有审美的情趣。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应该有超功利的审美尺度,应该以审美的眼光来重新打量和发现身边的世界。一旦拥有了审美的情趣,就会发现自然不仅仅是资源和财富,它更是人类诗意的家园;社会不仅仅是名利场,它亦是人们共同完成的无以伦比的艺术品;人与人的关系也不仅仅是“物的依赖关系”,人最需要的就是人本身。这样的社会人们收获的就不是浮躁、倦怠和郁闷,而是公开、舒畅与愉悦。
“五坚持五反对”:一是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的教育原则,反对重智轻德,构建和谐教育体系。二是坚持有教无类的德育思想,反对不教而诛,构建和谐人本核心。从教育内部而言,学校教育要追求教育公平平等与机会均等。从个人层面来看,教师要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坚持以人为本,推崇人人可教的思想,那些所谓“抓两头放中间”,“抓尖子,促中层,放尾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三是坚持言传身教的德育方法,反对控制性说服和灌输,达到和谐教育效果。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把学生造成一种什么样的人,自己就应该是这种人。”以身示范、以身立教、身教合一的教育方法往往能使教育事半功倍。四是坚持文明执教的教育理念,反对体罚学生,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师生之间虽有长幼之分,知识多寡之别,但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我们要摒弃那种“警察与小偷”、“法官与罪犯”式的师生关系,全面关心、体贴、爱护学生,构建新课程背景下的“严父+慈母+良医+益友”的新型师生关系,友情执教,依法执教,切不可辱骂、歧视学生,做文明之师,尊严之师,仁爱之师。五是坚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的道德准则,反对言行脱节,打造教师立体形象。在思想作风上要实事求是,表里如一,切忌弄虚作假、装腔作势;在工作作风上,要认真严谨,讲求效率,切忌马马虎虎,拖拉推诿;在待人处世上,要光明正大,诚实守信,切忌两面三刀,虚情假意;在生活作风上,要端庄稳重,亲切大方,切忌不拘小节、举止轻浮,全方面打造更完美、更和谐的教师立体形象。
“七个努力”:第一,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努力做教育公平的推动者,认真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第二,党员要努力做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维护者,努力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第三,党员要努力做教育均衡发展的促进者,努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第四,党员要努力做教育乱收费的制止者,坚决制止违规收费。第五,党员要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实践者,努力提高自己专业水平。第六,党员要努力做贫困家庭学生的关爱者,努力做到不放弃每一位学生。第七,党员要努力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同志们,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当前,以“师德师能”为主题,促进教育良性和谐均衡发展的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我们共产党员应在活动的实践中加强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素质,使教育事业的发展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第三篇: 学校党课讲稿2021专题党课
如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摆正位置,勇于创新,努力工作;如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到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恪尽职守,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身为一名基层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用饱满的热情去服务基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更应响应总书记的号召,不忘重托,敢于担当,干出让人民放心、令人民满意、受人民称赞的业绩来,努力成为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一、树立学习理念,增强学习意识
不断增强理论知识。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以十九大报告的内容,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树立责任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抓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基层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树立创新理念,增强务实意识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我们只有持续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创新思路,不断研究新举措,用创新的理念、开拓的精神开展工作。身处在新时代,更应该树立创新理念,才能更好的走好新征程。创新精神,不是仅仅做好自己负责的那一方面的工作了事,要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要紧紧围绕组织工作重点,自觉适应目前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增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创新务实,坚持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做为乡镇工作党员干部,要提高素质,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务实意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铭记宗旨初心,做到服务为民。我们组工人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真正融入到人民群众之中,要始终牢记入党誓言,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面落实,推动基层工作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四篇: 学校党课讲稿2021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的党课,我想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教师”为主题,和大家交流探讨,与同志们共勉。
一、关于党员教师的初心和使命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每天面对的“人民”就是学生以及学生背后千千万万个家庭,因此我们的初心应该就是“为中国家庭谋幸福”。
那么,我们的使命又是什么呢?在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习总书记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
华为总裁任正非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正身处现代产业崛起的伟大时代,寻根溯源,只有长期重视基础研究,才有工业的强大;只有长期重视基础教育,才有产业振兴的人才土壤。基础教育是人才成长的起点,一个国家的强盛,是在小学教师的讲台上完成的。
无论是国家元首,还是商界精英,他们都对教育念念不忘,可见,教育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教育是产业振兴的人才土壤。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的使命其实就是勇挑教育重担,把学校办好,把学生教好,做其他教师的带头人,做全体学生的引路人。综合起来,我们党员教师的初心和使命其实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一句话——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党员教师该怎样坚守初心、完成使命
既然我们知道了党员教师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那么这个问题其实也就变成了怎样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认为至少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高“站位”,树立起三种意识
站位,就是大家所站的方位和角度,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首先在政治上要站好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始终要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中心,什么是大局,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成效。从大的方面讲,我们都是一名共产党员,现在就是要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从教育的层面讲,我们就要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从学校的层面讲,我们都是皇甫学校400余名教师中的优秀代表,如果没有高点站位的大局意识,如果目光、思维过于狭隘和短浅,就谈不上一名优秀的称职的党员教师。所以,大家要有大局意识,切实在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来开展工作,增强在全局下定位、在大局下行动的自觉性,学会从大局考虑问题,在大局下衡量自己的工作,使自己的一切言行符合大局的利益,不让工作在自己这里被延误,不让形象在自己这里被损害。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是干好工作的保证,在其位,就要谋其事。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我们的责任就是上好每一节课,批好每一本作业,辅导好每一个学生,为学生将来成人成才服务,为家庭未来的幸福服务。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容不得我们有半点马虎,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我们学校为什么要进行教师责任考核,就是为了强化大家的责任意识,规避大家的责任风险。作为党员教师,我们要在履职尽责上做好其他老师的带头人。
第五篇: 学校党课讲稿2021专题党课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明确提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重要要求,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为学校党支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力打造“‘453’-筑堡垒·当先锋”党建服务品牌指明了方向。当前,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处在第二个学习讨论专题阶段,其主题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根据支部工作部署,由我在此以“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为题给大家上党课,旨在学习交流、抛砖引玉,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党中央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新常态下对党员提出新要求,号召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倡导所有党员要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四讲四有”是一名合格党员的核心要素,是新时代党员党性的客观要求,是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现实体现,为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指明了方向。
党内制度规矩是党内生活的基本方式,既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平台与载体,更明确了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规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
一、领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一)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二)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三)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四)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惩防并举,坚守纪律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条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严守纪律底线,关键在严,惩防并举。
(一)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古语有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个人心存敬畏,就能按纪律和准则行事,就会坚持慎微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纪律底线,首先要敬畏纪律,深刻认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的道理,深刻认识纪律对党员个人、对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纪律既是约束又是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严明纪律观念,敬畏法纪,慎独慎微,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
(二)深学细照,明纪守规。心存敬畏是前提,认真遵守是关键。《条例》细化党章的相关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修订版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从原来的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11章、133条、17000余字。《条例》内容丰富,也有很多大家关注的问题,要全面深化学习,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地学、联系实际地学,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照现实中的正反例子,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中,增强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增强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实以《条例》为戒尺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认真检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越雷池一步、不出底线分毫。
(三)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强化执纪问责是严守纪律底线的保证。《条例》中明确强调,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使管党治党开始走向紧硬实,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杜绝“双面人”现象,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形成强大威慑力,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践“四种形态”,关口前移。
(四)强化监督,注重预防。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上下互动,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势场。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作用,在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热炉效应”。同时,《条例》的贯彻不仅体现在对违纪的查处,更主要的是通过具体相关规定,注重预防,形成一种警示,逐渐形成不敢违纪、不想违纪的氛围,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三、知行合一,培养高尚情操
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需要终生努力。《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目标“高线”,但“高线”并非高不可攀,是看得见、够得着的。培养高尚情操,必须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立志为先,坚持“四个必须”。高尚情操之“高”在于立志高远,没有高远志向,修不出良好品质。古人云,“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准则》开篇提出了廉洁自律“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情操。“四个必须”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其核心在于修信仰、修意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思想的总开关,补好理想信念之“钙”,不改初衷、不懈坚守、不变承诺。
(二)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体党员在修德上,要联系中外尤其是中国传统廉洁文化,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三)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行风、民风的好转。
第六篇: 学校党课讲稿2021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 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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