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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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读音为luò shí,汉语词汇,意思是指计划、措施、政策等得以实现;确定、决定;实行;心里踏实、情绪安定、落到实处、心情安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xx届xx次全会和县纪委xxx届xx全会精神,推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县委定于近期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xxx月xxxx日至xxxx月xxxx日(具体时间由带队县委常委确定)。
二、检查内容
(一)履行组织领导之责方面。1.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按计划推动落实情况;2.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情况;3.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情况。4.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分管部门及其干部失察、失管,违纪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二)履行正风肃纪之责方面。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情况。2.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经常开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并严肃问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情况。3.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积极实施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情况;4.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组)依纪依法开展各项工作;5.强化对“五个重要专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扫黑除恶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领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争先进位情况。
(三)履行源头预防之责方面。1.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及时学习党章、《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情况;2.认真开展“以案促改”(2017年以来有副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被查处的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以案促改),各镇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逐一点评研判,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情况;3.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家风家训馆等情况;4.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情况。
(四)履行支持保障之责方面。1.党委(党组)支持纪委(纪检组)彻底“三转”,确保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情况;2.按要求选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防止出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单打一”问题;3.纪委(纪检组)办公场所、谈话室、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xx月xxx日前)
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目开展自查。要及时召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点评研判会,班子各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向党委(党组)报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书记要逐一进行点评。并于xx月xxx日前将自查自纠和点评研判情况书面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xxx)。
(二)集中检查(xx月xx日—xx月xxx日)
1.听取汇报。汇报会由检查组主持。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听取各镇党委书记(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二是检查组反馈检查结果;三是检查组领导点评讲话。
各镇参会范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3名,驻镇单位负责人3名。
县级部门参会范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
2.查阅资料。按照检查内容4个方面16项内容,逐条核查相关资料,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以问题促进整改,以整改带动提升。
3.实地走访。每个镇抽查1个村(社区),每个县级部门抽查1个下属单位,检查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4.反馈情况。检查完后要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各镇和县级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总结分析(xx月xx日—xx月xx日)
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做法有成效,有问题有建议,有数据有事例的检查调研报告,于xx月xx日前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县委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集中体现,是县委常委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实践。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按照检查要求,认真细致开展检查。各镇、部门要提高站位,积极做好配合,确保检查组工作顺利开展。
(二)务求实效。此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检查组要统筹安排,严格程序,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查实、查细、查具体,着力发现存在问题和特色亮点,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
(三)严守纪律。各检查组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在工作上高标准、作风上严要求,以实际行动给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当好示范,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检查任务。
附件:检查分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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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
近年来,市城管局始终把党建作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实现城管工作“路畅、地净、水清、绿亮、秩序、形象”十二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思想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在1次以上,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建立党员集中培训、轮训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组织党员到焦裕禄纪念馆和彭雪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定期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用先辈的革命精神和坚定信仰感染党员。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各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两个月进行1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每年进行至少1次微型党课。局机关党委要不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考核工作,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检查、每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并每季度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展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实行思想状况分析包干制,即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名支部委员根据支部党员总数,平均分包党员,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让每名党员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并以台账的形式,列出所包干党员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分,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素能提升,强化班子队伍
(一)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党建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本领,促进党员先锋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述职评议会等,深查实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强化党的肌体。二是深入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作风改进机制。不断规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奖惩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了“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三)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局系统先进党员典型,运用好“例题效应”,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先进典型,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新党建
(一)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学习,对照党规党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清单和台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列出权力运行“三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四、坚持全局覆盖,强化组织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市城管局共有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__个(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型党组织)。对各支部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严格程序组织换届,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考评考核等方面党建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机制,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三)做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520”计划,即:“5有”标准:有党务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建规章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支部活动、有“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有党建经费保障;“2步走”实施:首先设定具有代表性的支部为试点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随后,在全系统支部学习推广,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0死角”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零死角、全覆盖,切实把组织建设规范起来。
(四)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支部班子,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五、突出城管特色,丰富推进载体
(一)建立党建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党建”模式,建立市城管局党务工作微信群,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部加入这一平台,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经验交流,随时查看平台信息,临时性和紧急性信息做到及时回复,极大地提升党建工作效率。
(二)为切实做好“党员先锋工程”。利用“七一”建党节、党员活动日、“三五”基层工作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为群众解难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定期开展佩戴党徽、重温誓词、《党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经常化、机制化、规范化。
(三)开展“红色读书会”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每月开展1次“红色读书会”,诵读红色经典文章(内容包括党报党刊、先烈事迹、领导人文选等等),让党员们在感悟信念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文化素质。
(四)强力开展“形象”建设。成立“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以点带面,用先进典型带动城管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彻底扭转了城管形象被“妖魔化”的现状,展示了城管系统新形象。
城市管理工作就是一场考试,最终的分数就是群众满意度。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这场考试的“主力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堡垒先锋作用,才能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第三篇: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
抓党建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主业、主责,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市委、区委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特提出村级党支部党建工作建立三个责任清单意见如下:
一、明确“三个责任”,形成齐抓共建局面
(一)明确党支部“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区委的要求,建立健全专题党建会议制度,强化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保障等,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统筹推进村级党建工作。
(二)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村级党支部书记必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参与、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借智借力,解决党建重大问题,着重抓好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策划部署、推动落实和检查考核。着力基层阵地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开创党支部党建工作新局面。
(三)明确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支部提出抓好党建工作的建设性意见,按支委成员的分工提出并谋划党建工作思路,主动把支部对党建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
二、建立“三个清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
(一)建立支部“主体责任清单”。认真梳理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入手,细化分解从严治党的根本政治责任、年度党建重点目标责任、阶段目标任务推动落实责任。
(二)建立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清单”。根据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书记总揽统筹责任、书记挂帅的推进落实责任、书记牵头的考评问责、书记负责的最终负责制,加强本村党建工作管理。
(三)建立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清单”。根据本党支部班子分工安排,落实”一岗双责“分解主体责任“,细化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明确各自在工作职责中的党建责任,增强抓好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
三、落实“三个制度”,形成问责问效机制
(一)落实党支部书记向上级报告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书记要围绕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基层阵地建设、作风建设及其它年度党支部党建重点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落实党支部班子成员向本级党支部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采取召开支委会、党建工作专题会等形式,听取党支部班子成员报告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作为班子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结果,对党支部成员党建工作抓得好的及时通报表扬,差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篇: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方针,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我局各级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实化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局班子成员同志做起,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擦亮“创新、担当、依法、高效”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金名片”,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强化主责主业,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1.坚定政治信仰。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下令畅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对系统党支部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用好“灯塔—e支部”管理平台,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局党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一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适当形式为本支部党员讲党课。
3.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自觉遵循组织程序,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使党内生活严肃、规矩、庄重,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聚焦“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日常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阴奉阳违的两面派、两面人和违反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的政治生态问题,坚决纠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把系统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充分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打造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
4.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建设过硬支部,积极开展“标杆党支部”创建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千名干部联千企”活动载体,固化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深化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新旧动能转换步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
5.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研究制定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规划、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
第五篇: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总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经局党组研究,现就2014年我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以厘清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努力建设廉洁人社政治环境,实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
二、基本职责
明确和细化局党总支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加快构建党组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
(一)局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1.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的集体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党总支(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1中央纪委、省市县委、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部署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定责任分工意见,召开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开展工作落实,督促领导成员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业务工作中,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保障和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利,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违规违纪问题。
(4)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建设,传承“左权精神”和“太行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活动,创新作风建设教育实践载体,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工作机制、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推动和指导全局政风行风建设。每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
(5)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落实《左权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
2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执行,加强对就业基金、社保基金的监管,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信件,督促有关股室限期办结,争取件件有答复,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6)强化教育力度,严肃党的纪律。定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惩防体系建设文件通知和反腐倡廉讲话精神。加强廉洁从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加强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
(7)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局纪检组长提供必要保障,尤其要大力支持局纪检组长履行执纪监督办案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有腐必惩,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并自觉主动接受执纪部门监督,共同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二)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面承担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
1.牵头抓总。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精神,传达学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主
3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统筹协调。既对党总支及局机关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又对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凝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3.组织推动。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主要任务,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监督检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局各股室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局党总支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
5.加强廉政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
6.示范带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
4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
1.主动研判。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围绕形势任务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
2.承接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总支、纪委和所在党支部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总支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
3.细化措施。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4.监督管理。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5.及时汇报。每半年向党总支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三、重点任务
按照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
1.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
5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大对违反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维护政治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对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紧盯权力集中的股室和岗位,紧盯重要举报线索,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剖析重大典型案件,以案反思、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3.规范权力运行。规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规定。推进权力运行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权力行使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肃局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明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必须如实报告。
第六篇: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举措。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责任内容
主体责任包括镇领导班子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及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镇纪委、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一)主体责任
1、领导班子及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工作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4)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5)坚决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纪委、纪检委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支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直接联系群众、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全过程监督。
(7)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8)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奉公的表率。
2、分管领导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分管工作,研究提出防治腐败意见建议,指导督促分管单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分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纪委报告。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3、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1)服从领导。严格按照镇党委及分管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防治腐败意见建议,明确具体措施;对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2)履职尽责。各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纪委报告,不得上推下卸本应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亲力亲为亲自抓,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
(3)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二)纪委监督责任
1、镇纪委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我镇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2)强化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各分管领导及社区、站所、村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协助党委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督促指导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4)严格纪律审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了解情况、函询约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落实查办案件“一案双查”制度,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查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并实施责任追究。
(5)深化作风督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
(6)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党员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以“为责任担当者而担当”的精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7)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
2、纪检委员责任
在党总支和支部设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在同级党组织和镇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
(1)协助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协助同级党组织和镇纪委审查处理党员的有关问题。
(3)加强对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情况以及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督。
(4)定期走访党员群众,做好纪律和作风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及时将意见、建议及反映党员的问题报告党支部和镇纪委。协助镇纪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权利。
三、责任追究
(一)主体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包含视情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及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1、履行组织领导职责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及时,责任分工不明确,检查考核不严格,工作任务未完成,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对上级巡视机构反馈和移交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未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导致出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七个有之”问题和违反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的。
2、履行正风肃纪职责不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坚决,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到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
3、履行源头预防职责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督促纠正,致使发生严重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
(二)监督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监督检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纠正或协助查处,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影响的。
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监督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群众反映强烈,致使发生严重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的。
3、对腐败案件发现不及时、协助查处不得力,未及时对问题线索予以排查,甚至压案不报、以案谋私、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责任追究方式。对党总支、支部班子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处理。对党总支、支部负责人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组织处理包括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负责人,取消当年各类评先树优资格。
第七篇: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按照《中共思明区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做好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和主题实践活动等;利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一是着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增强网络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通过网络弘扬正能量、主旋律,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三是建立网络、社会舆情发现和报告机制,明确专职或兼职舆情信息员。认真抓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管理,积极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涉及学校重大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向上级主要领导报告,不出现迟报、漏报、错报。
四、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机制,落实思想政治课的重点建设地位。二是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把政治关。
五、加强各类社团管理。
加强活动监管,加强对学校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第八篇: 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局监审室的精
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市局、县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
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效能,增强了服务意识,为促进
我局稽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支部书记XXX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党支部会、全体党员干部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明确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局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稽查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稽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
三、强化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八项规定内容贯穿于日常管理和干部考核的全过程。一是改进工作作风。领导带头深入稽查一线,开展稽查,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稽查工作情况,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精简会议活动。坚决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坚持开短会、开小会、开并会,力求讲短话,注重会议实效。三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上级部门或县局科室来我局检查、调研需要接待的,一律在县局食堂用餐。四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因公需要出车的要履行审批手续。五是厉行勤俭节约。倡导全局干部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做起,不搞铺张浪费,不讲排场、比阔气。六是严肃工作纪律。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上下班签到、请销假等制度,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
四、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一步确权清权,明确重点环节,逐人评估岗位风险,强化防范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同时,通过在检查组设立廉政监督员,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期轮岗交流,加强对稽查人员的监督约束,促使稽查人员廉洁自律。
五、落实责任追究
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稽查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总之,20xx年我局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xx年,我们将按照县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纠正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地税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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