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工作事项清单【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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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机关工作事项清单
一、落实管党责任
1.建立领导机构。建立行长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负责人会议,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领导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自觉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与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工作“四对接”。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作党建工作直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抓深、抓透、抓到位。
3.严格党建工作考评制度。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小组和党小组长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要向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本行党员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由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严格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或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不高的党小组严肃问责;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作为、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评议考核中群众普遍反映较差的党小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调整岗位等处理;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员工思想混乱、业务滑坡、风险蔓延、问题频发,甚至发生案件的党小组长,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思想建设
1.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钻研党建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等制度,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结合县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补足精神上的“钙”。党员每年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2.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深入落实总行党委“两个从严”要求,认真学习《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办贷管贷、财务管理、作风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规矩无例外、承诺必兑现、签字即认责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3.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总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开展1次员工思想动态调查,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锻炼,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三、规范组织生活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凡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坚决服从并按分工积极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将个人意见凌驾于党支部意见之上;不准以任何形式替代党支部决策重大事项;不准对党支部已形成决议评头论足;不准对外发表与党支部不一致的意见;不准泄露党支部拟研究事项及议事过程;不准泄露党支部成员对研究事项的意见。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决定》,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传统,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请示报告等制度,着力解决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促使党组织和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制度规定办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优化工作作风
1.深入调查研究。紧紧围绕中央和总行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管党治行水平。每年要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党支部成员开展1次以上集体调研,带头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2.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分行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实、抓严、抓常作风建设。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五、从严推进反腐倡廉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领导和负责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行工作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重点工作。
2.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行务公开、办贷公开、首问负责、贷审回避等制度落实,把好权力运行关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廉政谈话,建立并认真执行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加强监督。
3.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先进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把中央和总行党委有关反腐倡廉的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专题学习至少1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或反腐倡廉报告。领导班子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或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分析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支持纪检小组工作。强化纪检小组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小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健全组织,配齐干部,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
六、从严健全制度体系
1.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行党建制度进行梳理,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新建的及时新建。实施党建制度征求意见制度,重要党建制度出台前,广泛听取党员尤其是员工的意见建议,凝聚共识。
2.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落实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制度出台一个、执行一个、见效一个,以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定期地对党内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第2篇: 机关工作事项清单
一、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和改进学习制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努力提高领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群众、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领,及时全面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3.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精神、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4.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执行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积极倡导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
(三)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
7.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为重点,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志愿者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方式,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8.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立足实际,把志愿服务覆盖到职能业务和公共场所等各方面;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提升党员素质能力
9.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10.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完善教育培训方式,强化机关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党性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微党课”活动,利用各类培训、学习讲座、专题调研、典型案例征集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11.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教育、红色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勤政廉政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五)落实服务保障
12.按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务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建工作岗位。
13.切实保障各党组织活动经费,将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对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14.按照规范适用、功能完备的要求,完善机关党组织活动和服务阵地,建立规范的党员活动阵地,配备必要的设施、资料等,确保党员的学习、活动所需。
15.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和党组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
16.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切实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部署由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
17.围绕加强党性锻炼、严明党的纪律、解决自身问题、提高党员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七)强化责任制落实
1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工委重要议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二、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一)抓严抓实主体责任
1.严格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带头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牵头组织制定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把党建工作列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二)抓严抓实部署指导
3.把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考核,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牵头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强化业务指导,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制定相关措施。
(三)抓严抓实组织生活
5.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按照上级部署主持召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完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党组织书记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带头定期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谈心交心,了解本单位干部思想动态,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每年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至少谈心谈话1次。
(四)抓严抓实作风改进
7.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要求,积极倡导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
8.构建作风建设常态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作风评析制度,及时研判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
(五)抓严抓实队伍建设
9.加强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务工作队伍,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
10.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提高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抓严抓实党风廉政
11.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2.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政治保障,持续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达到整治效果和目的。
三、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组织委员履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清单
根据工作分工,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组织委员履行管党治党直接责任,主动谋划和推进街道党建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每季度至少向党工委汇报1次街道党建工作。
2.抓好市县暗访督查反馈问题和个人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整改。
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督促指导下辖党组织推进落实党员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培训。
4.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5.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分管科室的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4次以上。
6.指导参加所联系点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7.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8.每年至少讲1次以上党课。
9.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督促下辖党组织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10.持续开展“双报到”和“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
11.加强小区网格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工作。
12.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六大行动”。
13.每季度开展1次党建工作督查。推进下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4.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发展对象预审和基层党委审批制度。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15.加强下辖党组织班子建设,每五年组织一次换届选举。
16.协助党工委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纪检委员作用,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17.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18.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19.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清单
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联系村社区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
1.参与党建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决议、决定和指示。
2.加强理论武装,带头自觉学习,不断提高个人思想理论水平。参加党支部有关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抓好个人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整改。’
4.督促分管科室、联系点党支部抓好从严管理干部职工各项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分管科室、联系点党支部抓好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5.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点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对分管联系单位落实党建工作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坚持“党员活动日”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6.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帮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参加所联系点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分管科室的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4次以上。
8.每年至少讲1次以上党课。
9.认真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3篇: 机关工作事项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责任清单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应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梳理汇总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组织一次党建工作研判、举行一次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肃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定,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过好组织生活,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两准则、四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章意识、忠诚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要求,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4、持续深入转变作风。结合“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要求,动员广大党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5、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定期通报优秀共产党员。严格党员队伍管理,纯洁党员队伍,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6、加大党建工作保障力度。将党建工作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党员教育经费。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阵地、有经费、有载体、有活动、有氛围。
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年亲自上党课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制订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自查、年末有总结;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要求认真开展“两述两议”工作。
2、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党员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顾大局,维护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按规定组织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3、抓好支委班子自身建设。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群众口碑好,无违纪违法问题。
4、带头做好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深入各科室、中心解干部员工诉求,处理好员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建载体创新,实施党建引领工程,组织开展“***” “***”等载体活动,提高机关工作服务水平。
6、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青年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帮助干部成才。
7、抓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程序,不出现违规和突击发展党员现象;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基层党支部审批意见”栏上签署意见。
8、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范党员干部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9、加大党建工作支持保障力度。加大党建工作支持力度,确保党建经费、人员、阵地“三落实”。
三、党支部委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建设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上级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组织和党员的建议。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认真及时做好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二)宣传委员: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方面的政治理论学习。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三)纪检委员:
1、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
3、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廉政鉴定。
4、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廉政准则》、遵守纪律的情况,调查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5、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考察了解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予教育和帮助。
6、主动向上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第4篇: 机关工作事项清单
一、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一)保证和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XX公司党组、XX省委省政府和公司党组决策部署的实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依法治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的科学发展,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
(二)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行政领导班子依法行使职权。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此来武装广大党员和全体职工的头脑,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企业。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和对党员的奖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领导企业人才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五)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
(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七)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法按章开展工作,抓好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并积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及成员职务的任免。
(九)研究确定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计划,将目标任务进行系统分解落实,年底进行总结和考核,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考核。
(十)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会议制度,按工作需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制定党员教育和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合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十二)领导党建工作,推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创新。每年确立一个党建研究课题,开展党建研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党组(党委)书记责任
(一)主持党组(党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党组(党委)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理想信念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三)负责研究提交党组(党委)会议决定的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活动计划等。
(四)带头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协调党建工作事务。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六)贯彻公司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负责审核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培训,舆论宣传,稳定工作,领导和支持群众组织等方面的工作计划,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和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总经理、党组(党委)副书记责任
总经理、党组(党委)副书记协助党组(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全面工作,履行党建职责。书记外出时,主持党组(党委)的日常工作。
四、其它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结合各自分工,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党组(党委)书记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建日常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结合分管业务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廉洁从业教育,促进各项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积极参加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理想信念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五、基层党(总)支部责任
(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搞好本支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参与研究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后勤保障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2.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3.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与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的制定、修改。
4.本单位班组长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的推荐。
5.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
6.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内部机构、劳动组织的设置调整方案。
7.工资奖金分配、技术职称的晋升、各种先进的评选等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
(五)组织和引导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关措施,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课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加强纪律教育,维护党的纪律。
六、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做好本单位政治安全工作。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总)支部书记处理党(总)支部的日常工作,做好支部分工的专项工作任务。支部书记外出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
第5篇: 机关工作事项清单
201x年以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先后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系列重要文件。为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党支部)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充满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委督查范围,镇党委每年对全镇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9.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双微”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11.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
12.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3.严格追责问责。镇党委(党支部)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党委(党支部)书记是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宣传委员(党支部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对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6.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做好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清单
下列部门除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之外,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纪检部门: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纪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查内容,出现问题,督促整改。
2.组织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统战部门: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组织指导非公有制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引领,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政法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加大依法依规管网治网力度,切实维护地方政治安全。派出所要加强对重点人敏感人的稳控工作,对顽固坚持错误立场、屡教不改错误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5.中心学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各学校要加强课堂管理,坚决抵制各类错误言论。
6.文化服务中心: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7.企业:做好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群团组织:工会组织要做好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共青团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宣传部门责任清单
镇党委宣传办公室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1.每年至少两次向镇党委班子会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3.配合镇党委督查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4.深入学习宣传宣讲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5.强化党管媒体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热点问题引导,打好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主动仗。
6.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深入开展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加强对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刊物、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节庆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的统筹管理,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8.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9.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基础。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级党委(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一定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11.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2.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管辖范围内黄赌毒盛行,社会风气不正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6篇: 机关工作事项清单
一、宣传执行上级部署
1.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政治**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委和局党组保持一致。
2.结合局机关实际,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3.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4.严格落实局党组的有关决议。
二、加强政治理论武装
5.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6.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经济金融和业务知识。
7.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党员监督管理
8.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
9.严格按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稳妥慎重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0.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11.建立和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关心、帮助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
12.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严格党内生活制度
13.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14.抓好支委会自身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5.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6.按照利于党员教育管理、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完善党支部组织架构,合理划分党小组,确保党支部、党小组运行正常、活动经常。
五、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17.依托党员示范岗等载体,调动和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8.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
19.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员工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20.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21.支持、协助局工会委做好工会工作。
六、落实廉政主体责任
2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3.带头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党员定期下基层进行调研。
24.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七、督促党建工作落实
25.按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做好支部委员的补选工作,确保支部班子的完整性。
26.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落实、党员的学习等情况,研究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27.年终向局党组书面汇报支部党建工作情况。
28.督促做好支部党务工作。
第7篇: 机关工作事项清单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以抓基层打基础、以抓创新创特色为抓手,重点围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基层党建思路措施、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彻底扭转和纠正过去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用力不平衡的问题”等七个方面,落实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责任清单
(一)机关工委
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是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推进主体。
第一责任人。工委书记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主体责任:
1、加强总体谋划。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定期部署推动。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建立换届台账,及时督促落实。
3、规范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每年安排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年组织1次党员党性分析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4、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5、强化分类指导。健全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
6、丰富党建载体。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提升服务效能。组织实施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每年与城、矿、开发区对接一次,了解进驻情况,共推工作开展。积极发挥市直机关流动党校的作用,确保直属基层党组织每年接受2次流动党校党课教育。
7、严格党员管理。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增强发展党员透明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根据机关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发展党员计划报,发展党员向基层一线倾斜。
8、分解落实责任。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部署、推动、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具体分解和量化考评。
9、做好专项述职。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活动,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述职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倒数后三名者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10、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形成1篇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市委解决的重要事项,每年向市委报告1次工作。
11、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作风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
12、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的长效机制,形成整合、协调、联动、共进的大党建工作格局,使党的建设与群团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党组织整建制进社区活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结对村(户)联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带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13、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市直机关特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信息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
责任主体:部门党组、党委。
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
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是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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