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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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精选6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抓好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

2.组织党支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机关党的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3.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

4.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党员、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5.自觉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6.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积极参加党支部书记培训、轮训。

二、党支部其他委员责任

党支部其他委员在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党支部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等方面工作。

第二篇: 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全市XX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第三篇: 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

2.在本部门本单位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3.支持配合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机关工委对自身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4.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党建工作,加强与其所在地党委的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对归口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

5.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是其中重要议题,切实分析机关党建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思想建设方面

6.党组(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中央、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党组(党委)审定后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备案。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体学习1次,每季度研讨1次,每年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1期读书班。每年年初向机关工委报送年度学习计划及上一年度学习情况。

7.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8.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

9.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加强舆情研判,敢于发声亮剑,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三、组织建设方面

10.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落实党组(党委)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11.按照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办事机构,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党委书记由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

12.讨论决定机关党委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纪委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并报机关工委审批。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讨论决定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审核把关机关不设机关党委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

13.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分析党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组织下属各级党组织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做到各领域全覆盖,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的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14.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群团工作。

15.严格按照规定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四、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

16.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机关党委了解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委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1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转作风,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肃查处对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8.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

19.在次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在次年1月底前在党组(党委)扩大会议上采取现场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述责述廉,接受评议。

五、制度建设方面

20.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体现中央、市委要求、符合本单位特点、比较完备、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

第四篇: 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五篇: 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1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办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每年至少参与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篇: 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体筹划、全面部署。召开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议题的党组会27次,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制定市妇联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召开年度党的工作会议暨纪检工作会议,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向党组成员、党员向各党支部书记层层递交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书记递交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组织好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述责述廉会。党组书记、主席戴蕴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在工作中加强对各支部的监督指导。党组成员带队对分管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政治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重点学习内容。一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20次,党组成员搞好自学。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做宣讲,机关举办系列培训34班次,千人次接受教育。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推动各支部落实加强政治建设思路举措。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妇女儿童工作实践”专题研讨会。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1175场,覆盖6.5万人,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党组注重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选出新一届两委班子并认真开展廉政集体谈话。

、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

为全体党员干部购买、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辑》等书籍和报刊。请市纪委有关室主任、市委党校教授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增强管党治党能力水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做合格共产党员”等专题辅导讲座。

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妇联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月活动,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征集廉政格言。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机关大厅宣传屏、微信群、QQ工作群等发布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市级机关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及关于组织学习5起典型问题通报的通知精神,集中收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铁纪强军》。各党支部开展好运用“掌上”廉政教育平台有关工作,通过宣传栏、机关大屏、征集廉政格言等形式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全体党员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增强全体党员用纪律为尺子来规范自己言行的高度自觉,让纪律红线变成每一名党员的言行底线。

严格党内监督,在女性网、XX妇女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在机关大厅设立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一报告两评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好年度集中报告随机抽查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重点查核,督促做好变化事项30日即时报告。4名局级领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31名处级干部按时填报了个人事项,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即时报告。对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十九大精神学习、“两学一做”等内容列入考核内容,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完整性。审核干部人事档案35份,随机抽查干部个人事项4人次,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廉政意见29人次,停止晋升职级2人次,取消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4人次。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紧盯重点问题线索、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例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把用好“四种形态”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对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以批评教育、警示提醒、组织生活会、书面检查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37人次。

组织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以市委巡视九组进行专项巡视及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十九检查考核组考核反馈市妇联存在“廉政风险和警示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一些干部认为妇联是群团组织,属于无钱无权的弱势群体,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为重点展开专题讨论。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研究市委巡视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专项巡视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及时上报《市妇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扎实落实整改任务,截止目前,18项整改内容已基本整改完毕。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制定《市妇联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XX市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所列10个重点治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市妇联实际,梳理了机关党员干部在不作为不担当方面的一些表现和现象,在全会范围开展调查问卷,将大家认为市妇联存在的十个比较集中的问题表现,列入市妇联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治理重点,使得治理工作开展的更有针对性。各部室各单位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台账。针对查找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开展整改,各党支部共查找存在问题67条,出台措施89条,其中部分和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党组会专题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制定《市妇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调研排查,查找存在问题并逐条提出整改举措。

制定《市妇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宣传教育方案》《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2020年1-10月份“三公”经费7.48万元,同比减少61.7%,会议数量28次,同比减少3.6%,以市妇联名义制发文件25件,同比减少35.9%。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将净化政治生态工作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纳入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反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摆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铲除“好人主义”“圈子文化”滋生土壤。向市纪委上报《市妇联政治生态报告》。以培育健康党内政治文化为目标,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大讨论,大力表彰五好党支部和先进个人。开展为革命烈士献花篮、学雷锋活动,赴红旗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正能量。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市妇联机关党委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支部会议和活动。利用“党建云”平台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实施管理监督,在党建云平台上发布信息600余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生活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谈心谈话,开展特色党日活动等,不断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得到增强。

持续改进作风。制定“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活动方案,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开展调研服务月活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16个区调研,选派7名干部赴街道蹲点调研3个月。启动包括20个课题的女性民生调查,详细了解妇女群众需求。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及时将妇女需求转化为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通过主动申报实施市民心工程、实施服务妇女儿童实事等方式,为妇女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满足群众需求。各支部党员全部去社区报到,与社区进行联学共建,组织党员到社区和帮扶村开展共建活动,加深机关党员对帮扶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认识,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机关党员的作风得到锤炼。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组织推选全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和筹备召开我市妇女十四大、组织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过程中,严格把好代表和人选的政治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择优为37人次晋升职级,向全体干部公开职级晋升纪律要求和监督平台、监督电话。

严格干部日常管理考核,1人被评为基本称职。从严抓好干部因私出国(境),落实出国(境)前承诺、征求廉政意见(处级)、领导审批、请销假、情况报告等规定。制定《内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修订《机关考勤管理规定》,从严规范干部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对19人次按照相关规定扣发年终奖、未休假补贴和绩效奖。对买官卖官、带病提拔、任职回避、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五类重点问题进行了重新甄别、全面自查和逐人排查。

2020年,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缺乏有效监督激励手段,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效参差不齐;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仍然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制度化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措施:

1.在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宣讲、专题培训、党课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深入学习领会“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成为一种自觉、一种行为、一种责任,强化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政治担当,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大是大非面前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

2.在强化政治责任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国妇女十二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领会和把握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等重要论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引领妇女,找准职能定位,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妇联组织作用。

3.在加强思想建设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世界观改造的核心内容,作为党性锻炼的终身课题。注重加强党性教育,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党员集体学习,组织开展学习笔记和研讨展示交流、主题党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好党建云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党员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4.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落实好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书记牵头抓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检查,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问题开展督查,将支部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举措到位情况和整改机制建设情况等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推动责任和工作落实。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1次向党组专题报告党建工作。

5.在加强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扎实开展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一系列制度规定,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和机关干部蹲点调研工作长效机制,每年下基层蹲点调研至少3个月,集中下基层活动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要围绕与发展改革工作紧密相关的重大课题,确保调研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推进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多下基层了解改革发展的瓶颈,关心基层妇联及广大妇女的发展状况,做到畅通联系妇女的渠道,做到妇女所求、我有所助;妇女所盼,我有所帮;妇女所怨,我有所解,做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不断提升抓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6.在加强纪律建设上下功夫。把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放在首位,认真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用好反面教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继续抓好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贯彻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要正确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预防、监督放在首位,让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及时踩“刹车”,不碰红线,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自我净化能力。

7.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上下功夫。把握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凡提四必”制度和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等措施,严把政治首关。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教育培训、绩效工资等情况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工作,严格干部管理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8.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作风的良好局面。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等机制,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对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开展制度宣讲解读,加强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让党员干部明规矩、守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制度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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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发言

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

社区党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在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提纲

干部作风整顿个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

2022年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

党支部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

学校党支部党课讲稿


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表 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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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精选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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