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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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篇1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将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干部作风持续改进、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目标。

《意见》具体列出了15大重点任务,即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四个全覆盖”,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等等。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党组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篇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四大监督方式为支撑,以多元责任为抓手,全面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新《条例》亮点纷呈,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石。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统领《条例》始终。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第二,抓住“关键少数”,实现以点带面。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多种监督并重,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四,责任多管齐下,倒逼监督落地。

“权责一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权责一体”是政治体制设计的通常安排。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统一是政治安排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负有监督的职责。监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如果只有监督权力而不(或不全部)承担监督责任,容易使有权监督者任意行事,要么滥用权力,要么不作为,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如果只有监督责任而没有(或不充分)享有监督权力,则会使监督无法正常开展,实际上形同虚设。

《条例》以责任为抓手,对负有监督职责的各级党组织厘清了责任边界,其中“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就在“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党组织”之间清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界线,有效地防止各级组织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对于责任不担当的消极不作为现象,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有效衔接,设置了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情形,从而保证党内监督全面落地。

第五,内外监督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必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条例》的重要原则。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在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大推进“党务公开”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引导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切实保证其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是在党的肌体外部增加了一道权力监督的藩篱和权力约束的屏障,并在外部形成压力机制,推动党内监督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是支持和保证国家监督的有效开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党内监督不能代替更不能取代国家监督。把党的优秀分子推荐到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党内监督是通过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还需要外在约束才能有效约束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用权行为。为此,《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方位监督的立体效果。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公众的社会监督是《条例》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内民主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党之间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条例》要求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充分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党务公开的载体,也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属性,但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但不能忽视和漠视,还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其便捷性、广泛性、时效性等特点实现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方面的平台作用和权力监督方面重要的约束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篇3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篇4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2、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篇5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行业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和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意见指出,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党章党规为遵循,以坚持从严要求、细化分解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分类指导为基本原则,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三大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把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引向深入,为实践“三大课题”,提升“五个形象”,完成行业“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推进烟草行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意见提出,要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国家局党组、国家局人事司、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行业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在行业党建工作中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意见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要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践行党章,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面提高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突出惩治重点,坚持“一案双查”,充分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作用;深入推进党的制度执行与建设,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以“两委”书记、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群团、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领导,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发布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篇6

今年以来,**区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步发力,以抓好肃清**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工作和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线,以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严字当头、标本兼治,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筑牢党员干部“四个意识”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定执行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市委部署要求,区委常委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确保政令畅通。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议涉及传达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议题76个,占总议题的35%,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各方面对标看齐、强力推动。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落实市委关于肃清**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了4个方面、22条具体举措,区委常委同志带头深刻反思、带头推动落实,分兵把口,动真碰硬,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见底见效。把政治整改贯穿市委巡视整改全过程,深入开展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国有资产流失涉嫌利益输送问题、不公开招投标指定熟人施工问题4个专项整治,先后9次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开展4轮专项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突出政治巡察,按照“全覆盖、无遗漏,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无盲区”要求,制定《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把践行“四个意识”的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态、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安排3个巡察组开展2轮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和1轮扶贫助困领域专项巡察,对在中央环保督察、“迎全运”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不力的17名干部严肃问责,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区落地生根。

2.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区委工作规则》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区委常委会带头执行集体领导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发扬民主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形成决定坚决执行、一以贯之,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末位表态等制度,切实做到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将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对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制定印发《民主生活会流程图》,对基本流程和要求细化明确。开展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1个单位、39名个人严肃批评、限期整改,责令3个单位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设立4个基层党建工作日常督查组,对全区各工委、党委(党组)及其所属党组织开展无死角、全覆盖的督查,下发督办单598件,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立起来、严起来、落实好。

3.大力培育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强力整治圈子文化,坚决铲除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毒瘤。坚持从抓思想教育入手,以“反对圈子文化、克服好人主义”为主题,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了两轮专题讨论,深刻剖析根源、危害,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用好组织手段拆圈子、破圈子。在区级机关开展区级领导干部亲属关系排查,在区属处级单位开展违反任职回避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着力破除圈子文化积弊。今年以来,交流轮岗处级干部114人次,对在同一街道、同一职级任职超过10年以上的处级干部全部进行了跨部门交流。研究制定了《**区区管干部家庭成员信息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组织全区区管干部集中填报亲属中在区属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况,全面掌握干部的“亲属圈”,用制度机制铲除圈子文化滋生的土壤。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发挥“学雷锋、学焦裕禄”主题馆阵地作用,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38场;举办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在繁华场所、重点路段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点,投放廉洁文化公益广告;打造13个廉洁文化特色社区;组织开展讲述家风家训故事、创作廉洁书画作品、征集廉洁公益广告等活动,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着力夯实思想建设这个基础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其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学懂弄通做实”的重要要求和市委书记李鸿忠“速度、热度、广度、深度”的要求,在全区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学习传达十九大精神;印发《关于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通知》,对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成立区委宣讲团,党员区级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截至目前,宣讲团共宣传宣讲84场;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手段,多维度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了铺天盖地、热气腾腾的浓厚氛围。坚持对标对表看齐,召开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生动实践的决定》,推动十九大精神在**区落地生根。

2.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扣“学”的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阵地作用,制定《**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年度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13次。积极发挥区委党校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培训班,区委常委同志带头上讲台,累计讲党课34次。全力抓实党支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定《**区加强机关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集中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五个一”活动,组织全区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及时收看《将改革进行到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专题片,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紧扣“做”的标准,深入开展“双联系双服务三推进”活动。全区260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8100多名党员干部对接服务171个社区,走访慰问2900余户困难党员群众。制定《关于做好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的意见》,举办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紧扣“改”的要求,组织开展“抓规范、强基础、补短板”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抓实全区党组织阵地建设,对摸底排查出的53个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区关于规范党费收据管理的通知》,统一印发《**区党员交纳党费收据》和《党支部(党小组)交纳党费清单》,健全党费收缴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党费缴纳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痕迹化管理。印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卷(示例)》和《2016-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文件选编》,为基层党组织提供10个流程图和换届选举21个工作范例。

3.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积极构建“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坚持“重大活动专题研究、重点内容专题学习、社会舆情时时关注”,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定期深入驻区高校调研,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及时把握动态。恪守党性原则,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网信办,组织召开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全区年度任务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我区各媒体平台宣传好党的主张、传播好党的声音;制定了《**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7项制度,持续开展净化网上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和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制定实施《统战工作三级网络运行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教育和团结引领工作,以及民族宗教人士的团结教育,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三、坚持以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把从严选用管理监督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狠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从严选人用人。按照好干部标准选用干部,突出政治关,做到“首关不过、余关莫论”。坚持把识准干部功夫下在平时,建立了组织部门干部与处级单位联系制度,对107个处级班子进行调研,将平时考核与集中研判、专项调研相结合,打破“不提拔不考察,不出事不谈话”的思维定式。制定了《**区实名推荐区管干部人选实施办法》和《**区干部“带病提拔”追责问责实施办法》,明确“谁推荐、谁负责”,进一步拓宽视野、把好入口、压实责任。对纳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严格执行“四凡四必”要求,对有“硬伤”的干部一律不予考虑。出台《**区区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办法》,拓宽公示载体,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全部在网上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着眼长远发展,制定出台《2017—2021年**区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今年以来,提拔和平职转任重要领导职务60人次,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在全区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2.从严治庸治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三必问”原则,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打折扣的必问责,被市委、市政府点名批评的必问责,被市级媒体曝光的必问责。在媒体曝光王顶堤街综合执法大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后,立即严肃查办,对受到处理和问责的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区通报。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67件,处理157人次,其中处级干部67人次。围绕深化专项治理,制定《**区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规程(试行)》《**区鼓励干事创业担当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把严肃问责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营造干事创业强大气场。按照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推动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建立权责清单、职责清单,营造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从政环境。

3.从严管理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今年以来,共对363名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警示提醒,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坚持干部任前谈话机制,对今年以来调整提任的处级干部全部开展任前谈话,切实打好廉政预防针。建立了处级干部“日常体检”机制,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时以外。加强对科级以下干部管理监督,研究制定了《关于对科级以下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各工委、党委(党组)对干部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以抓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针对招投标和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加强国有资本、招投标等领域监督管理的7项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6个派驻纪检组开展走访调研145次,明察暗访单位185个,约谈被监督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94人次,切实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四、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面抓好纪律规矩建设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1.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制定实施《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制度,坚决打好反“四风”持久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等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先后组成60个检查组,对全区321个基层单位和窗口部门、12个餐饮娱乐场所、景点等开展监督检查。综合利用各类数据信息资源,拉网排查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问题,对违反常规的可疑信息,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

2.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全力支持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执纪必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市委巡视反馈的5个问题线索严肃查办,立案7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对3人分别采取了“两规”“两指”审查措施。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34件,结案7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3.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摆在党员教育的突出位置。区四大机关理论中心组第一次集体学习,就邀请市纪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专题辅导《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每周向区级、处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关键少数”纪律规矩就在身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为训。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查处部分厅局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剖析与警示》《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案件警示录》,认真收看《巡视利剑》专题片,组织“两委”委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主题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今年以来违纪问题查处情况,以案说法,以案释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坚持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着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的理念,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体现从严从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1.定规矩明责任。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检查考核办法,以及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暂行办法,以完善的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各项制度,制定了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每位常委同志结合职责分工,制定了各自的“两个清单”,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同时,指导推动全区各工委、党委(党组)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两个清单”,区委常委同志认真审核分管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两个清单”,签订责任书,锁定责任内容,确保明责有依、履责有痕、问责有据。

2.做示范重传导。坚持从强化区委常委班子的责任入手,突出常委带头、以上率下,促进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在研究区委常委分工时,明确了每位区委常委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议涉及全面从严治党的议题118个,占总议题54%,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听取研究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组织召开街道工委和委办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对各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不留情面,当场批评。先后2次召开街道工委书记座谈会,围绕坚决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切实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的责任意识。

3.严督责促落实。充分发挥督查的“利器”作用,采取书面督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工委、党委(党组)及其所属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组织学习收看《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将改革进行到底》等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抓具体。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4个履责不力的党组织和39名失查失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失责必究,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主体责任不断传导压实,党员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但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和服务意识,影响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整治“庸懒散”还需下更大力量。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隐形“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运用“四种形态”消存量、遏增量还需加大力度;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强,主体责任传导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是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持续深入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三是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相关规定的落实,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评官”活动,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四是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从重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推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坚决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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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六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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