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建言献策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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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的意思是陈述主张或意见。 陈述主张或意见,通过口头或文章提出的有益的意见,出谋划策,进献计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建言献策范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全面从严治党建言献策
按照xx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单位的方案和计划,经过最近的学习,我认真领会了习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的精神,深受触动,结合“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学习要求,讲几点体会,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保持政治清醒,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定力,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xxx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强化政治担当,以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引领管党治党新实践。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要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推动形成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督工作机制。要责无旁贷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视整改工作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齐心协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最大限度地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推动和保障xx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第2篇: 全面从严治党建言献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市场经济以及形形色色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部分党员同志的理想信念变得淡薄、党性观念变得淡漠,“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一是庸俗化。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讲圆滑、不讲正气讲‘和气’,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变成‘表扬和自我表扬’。二是随意化。一些党组织不按章办事,党内政治生活不及时、不坚持、不规范,党内情况不通报不反映,党内政治生活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三是平淡化。开会时看‘出勤’而不讲效果,讨论时也发言而不管质量,习惯念报纸、读文件,照本宣科走过场,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改变这些不好的现象,必须要从每名党员做起。
加强学习。要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按照党中央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立规明矩。执行纪律要严,“严”字不能停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一旦法规制度成为摆设,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对任何触犯法规的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规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惩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折不扣地将法规制度落到实处,积极营造人人遵守制度、敬法畏纪、按规矩办事的氛围,使全面从严治党深入人心。
落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必须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动把责任记在心、扛在肩、抓在手。不管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还是加强党内监督,都要聚焦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向我看齐”的表率作用,凝聚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正能量。
第3篇: 全面从严治党建言献策
按照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开展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中学习和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对学习中“不能松松劲”、教育中“不能松口气”、工作中“不能站、等、靠”的问题有了新的警醒和认识,对做好新时代XX机关党建工作,又一次明确了方向、目标和路径,同时,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抓党建责任制的“牛鼻子”与“书记抓、抓书记”的重要性,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与不做“昏官、懒官、庸官、贪官”的具体要求。今天,我们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担当作的专题进行学习研讨,结合近期的学习收获,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事关统揽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形成了讲政治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力度抓,形成了鲜明的政治导向,消除了党内严重政治隐患,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今天上午的半年总结会上,我也针对XX系统的实际,强调了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带头人”。要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不断健全XX各级党的制度,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过好组织生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纯洁同志关系,营造出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党内政治生态。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我们人防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和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始终保持我党的光荣传统和作风,不忘为民初心,担负XX使命,不畏艰难、砥砺前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长征中描绘我们XX事业最美的篇章。
二、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曾以“四个不容易”告诫全党:“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这“不容易”的背后是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深刻判断,是对管党治党的深刻理解,是对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的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如果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就会“一篙松劲退千寻”;时刻保持强烈的自我革新意愿和动力,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7月17日,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展开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指出了专项整治的8个方面内容,其中,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等的专项整治,就深刻地包含了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识到位不到位的问题,包含了对服从党的领导、履行党交给的职责、使命认真不认真的问题,包含了作为党员干部能不能带头遵章守纪、能不能发挥表率作用,能不能担当起新时代党的重任的问题,与我们今天的深入学习、深入反思、深入研讨密切相连,因而,我们要反复学、对照学、动态学,要勤于学、敏于思、善于行。
反观我办在深化正风肃纪整治中,也查找到不少XX问题,对于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总在讲,有人觉得“老生常谈”了,实际上,我们这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同志甚至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前段时间我们局领导带队对机关办公秩序进行了抽查,尽管前期搞了教育,各处室、单位进行了自查,但还是发现不少问题,归根原因还是在于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抓得不实,因此,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思想上丝毫不能有半点松懈,我们XX局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党员干部队伍就要有新作为、新担当,而针对问题必须有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刮骨疗毒、善于治标治本,XX局才能保持健康肌体,才能担当好新使命、新任务,在新时代做出无愧于党和人民期望的新业绩。
三、坚持把主题教育抓在实处,努力达到“四个到位”的新要求
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调研时对进一步抓实主题教育活动提出了要注意抓“四个到位”的新要求,强调指出:“形式主义害死人,主题教育就是要实实在在,不能上下忽悠,更不能急功近利、急于表功。”从理论学习联系到我们的工作实践,从主题教育联系到我们开展XX工作,践行为民宗旨,担当XX使命,事关人民生命财产,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来不得半点儿“含糊”,也必须实实在在,决不能“上下忽悠”。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每一次重要讲话,不仅能使我们在思想上、认识上有新的进步和提高,更重要的是能够为我们的每一步行动增强方向感和前进动力,下一步我们全办开展主题教育就是要扭住“四个到位”不放松,坚持不懈抓出成效。一是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的到位。要坚决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XX局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不断深化对主题教育重大意义的再认识,深化对初心和使命的再认识,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经常性,使每次学习都有新体会、新进步。要经常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密联系XX实际,做到“一把尺子”和“多种形式”相统一,切实提升我们做好XX工作的政治标准、专业标准、纪律标准和质量标准。二是切实抓好检视问题的到位。调查研究不能只浮在水面,措施不能只表现在纸面,必须奔着基层去、一线去、实际去,主题教育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为衡量标准的,我们局党组的领导同志在检视问题、查摆问题过程中要带好头、走在前,把问题找对找准,把根源挖深,千万不能搞形式主义,纸上谈兵,无论开展调查研究,还是检视问题都要实打实,丁是丁卯是卯,敢于较真碰硬,积极应对挑战,不唯上、不唯下、只唯实,要体现敢于担当的精神。三是切实把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问题不可怕,关键是敢于直面问题,善于纠正和改过,以闻过则喜、知过就改的胸襟,对症下猛药治猛疴。要真刀真枪、见人见事,制度机制该完善的要完善起来,人物事件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只有解决了问题,才能真正助推人防事业。四是切实抓好组织领导的到位。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们局党组领导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支部书记也要在抓好基层工作首当其冲,要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检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把标杆立起来,把方向指明确,让全局党员干部激发学的劲头、坚定改的决心,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心里走和实里走,推动我们XX工作往高处走。
近日,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又印发《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纪律条例》,开展4个“对照”、4个“重点查摆”,为我们学好党章党规、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标明了重点,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下一步,一是党组中心组要专题安排学习,各党支部也要专题组织学习,要把党章党规学深学透。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找差距。将个人自查与交流发言相结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问题讲出来、亮出来,真正“扯袖子”、“出出汗”。三是瞄准问题展开整改。要结合前段时间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的结果,针对单位的、部门的、个人的问题分类分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出整改清单,下大力气全面整改。
第4篇: 全面从严治党建言献策
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不抓党的政治建设或背离党的政治建设指引的方向,党的其他建设就难以取得预期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如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过一系列重要论述。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时强调,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新时代,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基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做好做实。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坚强领导源于党的坚强核心;核心有力量,全党有担当,国家就繁荣富强、民族就团结进步、人民就幸福安康,这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恩格斯曾经深刻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如果有人对我说,权威和集中是两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加以诅咒的东西,那么我就认为,说这种话的人,要么不知道什么叫革命,要么只不过是口头革命派。”邓小平也强调指出:“党一定要有领袖,有领导核心”,“领袖就是团结的核心,他本身就是力量。要治理好一个大党、大国,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至关重要。因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的就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证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政治态度坚决不暖昧、政治立场坚决不动摇,成为一名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牢牢把握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把全党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上。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因为我们把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同时要认识到,政治的内涵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规定性。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这代表了中国人民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根本利益,是当前中国最大的政治。因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既要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始终牢牢抓住“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国之路,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又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责任、政治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上。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全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组织,也就会有什么样作风的党员。因此,习近平多次强调:“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首先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寻根溯源,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政治性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灵魂,绝不能搞政治虚无主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键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党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通过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政治生活途径来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最主动、最有效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和重要制度保障,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要更加充分地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优良传统,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这个有力武器。
四是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本色。对组织而言,党性集中于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等方面;对个体而言,党性具体体现在每一个党员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理想信念、道德操守、工作作风、纪律观念和工作实践等方面。习近平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这就是从个体角度对党员党性提出的要求。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广大党员自觉强化党员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于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宗旨,忠诚于党的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要求广大党员把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作为个人的价值追求,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自觉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求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加强政治能力训练,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当的领导职责相匹配,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5篇: 全面从严治党建言献策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2、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第6篇: 全面从严治党建言献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四大监督方式为支撑,以多元责任为抓手,全面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新《条例》亮点纷呈,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石。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统领《条例》始终。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第二,抓住“关键少数”,实现以点带面。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多种监督并重,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四,责任多管齐下,倒逼监督落地。
“权责一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权责一体”是政治体制设计的通常安排。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统一是政治安排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负有监督的职责。监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如果只有监督权力而不(或不全部)承担监督责任,容易使有权监督者任意行事,要么滥用权力,要么不作为,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如果只有监督责任而没有(或不充分)享有监督权力,则会使监督无法正常开展,实际上形同虚设。
《条例》以责任为抓手,对负有监督职责的各级党组织厘清了责任边界,其中“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就在“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党组织”之间清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界线,有效地防止各级组织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对于责任不担当的消极不作为现象,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有效衔接,设置了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情形,从而保证党内监督全面落地。
第五,内外监督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必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条例》的重要原则。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在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大推进“党务公开”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引导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切实保证其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是在党的肌体外部增加了一道权力监督的藩篱和权力约束的屏障,并在外部形成压力机制,推动党内监督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是支持和保证国家监督的有效开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党内监督不能代替更不能取代国家监督。把党的优秀分子推荐到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党内监督是通过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还需要外在约束才能有效约束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用权行为。为此,《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方位监督的立体效果。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公众的社会监督是《条例》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内民主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党之间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条例》要求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充分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党务公开的载体,也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属性,但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但不能忽视和漠视,还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其便捷性、广泛性、时效性等特点实现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方面的平台作用和权力监督方面重要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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