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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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范文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_分局、_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_普法网站及_法治_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篇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 [2018]6号)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患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加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深入实施“交通兴县、产业强县、商贸活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扎实推进“5+1"攻坚工程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2年不懈努力,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步骤
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两个阶段:
(一)攻坚建设阶段(2019年)。集中攻坚隐藏较深、久未攻克、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整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基本建成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健全完善各类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收集,强化分析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情报先行,全方位开展排查摸底,对所辖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整理,将有可能存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向公安机关移交。
(二)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精准打击。聚焦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方面,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货、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依法依规严惩、彻底消除后患。对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存在非法用地、违规经营等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四)加强综合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本系统干部涉黑涉恶开展排查整治。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定期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在局办公大院设立固定的宣传专栏,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宣传标语,并在办公大楼楼梯、各股站张贴了《扫黑除恶线索征集令》宣传资料;坚持把扫黑除恶主题教育与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扫黑除恶预防宣传教育进家庭,进农村;利用局微信公众号、QQ平台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宣传短片等宣传素材,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局党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线索排查等重要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在局党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根据自治区、市和县的部署要求,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查究。局领导亲自对相关行业排查出的涉黑涉恶问题作出批示,并监督落实,按要求整改到位。
【篇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局党委研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积极推进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赵晓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凤彪为联络员,统筹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根治,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建立行业治理、监管长效机制,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等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局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局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请示。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形成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合力。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并重。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零容忍”,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认真清查处理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重大治本的原则,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行业监管责任,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3年。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计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广泛开展正面宣传,营造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2019年):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继续强化问题线索摸排并及时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幕后和“保护伞”;梳理发现农业农村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着力加强整改;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扫除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行业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力的长效机制,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
五、重点打击对象
重点打击在农用物资、农产品销售批发实施非法垄断、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渔业捕捞、生猪屠宰、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
六、措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抓部署,要落实专门人员、专项经费等保障。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互联网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张贴、悬挂统一的标识、口号;组织足够力量到行业一线、重点领域,倾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广泛收集线索。各单位要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排,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行业监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严肃保密纪律。严禁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违规过问案件、与办案人员及特定关系人员有不正当交往,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和摸排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驻村(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决阻止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定期联络分析
每周二上午召开一次各社区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二、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一)强化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纪工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三、补齐短板,突出问题整改
(一)畅通举报路径。办事处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每个社区设两个),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街道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三)集中研判深挖。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干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篇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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