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范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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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主要指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中的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范文(通用7篇),欢迎品鉴!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1
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我办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计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紧紧围绕人防发展目标,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办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人防系统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安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基本目标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不断增强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我办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学习对象
全办科级以上在职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
三、学习时间及内容
坚持“一月一法”制度,以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为主,年底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四、学习方式及制度
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建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周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半天,集中学习结合本办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实际,建立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集中学法制度形式要灵活多样,根据学法内容、执法实际组织集中辅导、学法执法讨论交流会、执法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使用性。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学习组,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学习。中心学习组要有具体计划和安排,每月学习交流不得少于半天。
(三)法制讲座制度。要坚持举办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需要的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做到课程有安排,授课有教材,课时有保证。
(四)自学制度。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本部门本单位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计划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要坚持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适时组织对行政领导及公务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推进依法工作建设。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
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202-年度镇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我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化管理水平,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领会。
三、学习对象
镇全体领导干部。
四、学习方式
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学习等)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
五、学习要求
1.提高认识。我镇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管理、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性,把加强学法用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要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推进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精心组织。中心制定具体学法安排,建立并落实自学制度、集中学习制度、法治讲座制度。要保证学习时间,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学法笔记每年8~10篇,每篇学法笔记不少于500字(理论学习本);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要带头讲法1次。
3.保障实施。区司法局已经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中心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学法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中心每季度对全体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笔记本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盖章。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3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年领导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方式
全年计划安排党组集中学法5次,具体学法内容由法规产业科负责拟定。
二、学习对象
局党组成员
三、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全民健身条例》
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5、《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
四、组织实施
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由法规产业科具体负责。
五、学习要求
(一)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各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到实处,带头参加学习,切实抓出成效。
(二)法规产业科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学法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学法的各项工作。
(三)参加学法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局长请假。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4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 年)》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202- 年普法工作紧紧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
一是量化领导干部学法指标。202- 年清水县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环节。制定下发了清水县 202- 年度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 202- 年县政府县长法治讲座的文件,对全年县政府领导学法和县长法治讲座进行了量化,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分为会前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全年计划安排会前学法 9 次,举办县政府县长法治专题讲座 7 次。
二是狠抓部门普法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准确把握法律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县政府领导会前学习辅导材料,高度重视会前学法工作,按时限要求将学习辅导材料报县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格式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要参照县政府学法计划,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和职能实际,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活动计划,进一步增强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秉持“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理念,《立法工作计划》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需要、疫情防控需要、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上位法的立改废释等因素,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总量控制、突出重点、适应改革、急需先立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定《计划》安排年内完成立法项目 22 件,包括地方性法规 5 件,其中,拟提请审议项目 2 件《枣庄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项目 1 件,调研项目 2 件;市政府规章2 件,其中,年内完成 1 件《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调研项目 1 件;年内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 15 件,包括《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 《枣庄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枣庄市土地市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
《决策目录清单》共公布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9 件,包括《枣庄市 20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BRT 票价调整》等项目。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运行的前提。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学法计划》明确了市政府常务会议 202- 年度学法方式、学法内容和相关要求。全年计划安排会前学法 4 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 1 次;学习法律法规 7 部。要求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参照《学法计划》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5
为认真贯彻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年度干部学法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镇法制建设,提升我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养成集中学法和个体学法的好习惯,现就全镇202-年干部学法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市、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证。
二、总体目标
全镇领导干部和职工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自觉树立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的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依法履行职责。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培养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参学对象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学法原则与方式: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参学对象:全镇所有党政领导班子、普通干部、大学生村官、各村干部。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制度;3.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度;4.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四、主要形式和要求
(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各单位、村(居)领导班子党委(支部、总支)集中学法安排不少于6次,每次学法不少于30分钟。学法计划要明确具体学法题目、学法时间、主讲人。202-年度学法计划应当安排一次《宪法》的学习,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主讲至少一次学法,领导干部同时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二)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各单位、村(居)全年干部集中学法安排不少于4次,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法计划要明确学法题目、学法时间、主讲人。202-年度学法计划应当安排一次《宪法》的学习,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主讲至少一次学法。所有干部同时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三)法制讲座。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和形势的需要,把握法律出台实施的重要时机,坚持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村、驻镇各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四)坚持自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并结合相关法治课题撰写调研报告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五)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一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对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各村、驻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干部学法用法取得实效。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6
为保证202-年度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通过学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增进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业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年度学法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
三、学习时间
(一)自学时间
1、领导干部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一般工作人员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
3、行政执法人员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学时。
(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集体学习由局法制科统一组织。
四、学习内容和达到标准
(一)学习内容
1.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1号)、《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0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
2.202-年度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交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及模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及模版》。
4.以案释法
5.上级部门下达的学习任务。
(二)达到标准
通过学习,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熟知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程序;熟记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种类和实施程序;熟知《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公路线路、公路通行、公路养护,熟记法律责任;熟知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了解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内容、被监督执法行为、监督程序、监督处理和监督责任;熟记《省行政程序规定》中的基本原则和行政执法程序,了解特别行为程序等。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
五、学习要求和监督检查
(一)学习人员应做好学习笔记,每人不少于五千字。局学法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二)各单位(科室)要认真研究法律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组织形式,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三)局学法领导小组将在年底组织考试,检验年度学法成果。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7
根据市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就XX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以用促学,突出规划行业特点,为推进“法治泰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泰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今年是全国“六五”普法工作的第三年,全系统干部职工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自觉树立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的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依法履行职责;要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培养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和社会事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城乡规划;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学习对象
全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学法内容
学法用法学习内容采用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使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其他人员使用《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本年度主要完成读本上篇内容的学习。
五、学习要求
1.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安排中心组学法不少于3次,党组中心组成员要认真撰写学法心得和学习笔记。
2.举办专题讲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重要政策、专项工作和涉法问题,聘请专家举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专题讲座,全年举办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3.开展法制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网络在线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全年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2学时。并组织考试,把成绩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4.注重法律咨询。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工作中的参谋作用。
5.加强个人自学。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撰写学习笔记5000字、学习心得1篇,调研文章1篇,其他公务员没人每年撰写学习笔记3000字,学习心得1篇。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全系统各处室(分局)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要适时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列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以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工作取得实效。
2.组织学法用法考试。根据局年度工作及学习安排,局政策法规处至少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笔试或法律知识竞赛,考试成绩与年终考核挂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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