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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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是指我们党开展端正党风的一系列活动,其根本目的是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同心同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篇1
根据《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计划》、《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围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保证农村政策落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改进基层干部作风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目标要求,着力构件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党风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2、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惩防并举,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加富有成效。
3、坚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于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
4、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农村基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利为核心,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改进,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以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依托各类培训班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教育阵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改进宣传教育的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充分挖掘各地丰富的文化资源,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农村党风民风的好转。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抗灾救灾款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物资安全运行,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处置村债务等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征地补偿分配使用相关制度。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持制止以报刊征订、用水用电以及借兴办公益事业之名的乱集资、乱摊派等行为。着力解决在救灾、救助、扶贫等款物管理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农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和污染农村环境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农村群众信访问题。
(四)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五新争先”活动。加强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和谐村两委”班子,建立健全村主职激励、保障制度。推进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党建工作。
(五)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根据镇村干部的不同特点,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有关规定,有效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干部民主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广泛开展包括普法宣传在内的各种活动,增强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公民责任、维护基本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询问咨询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提高农村基层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
(七)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同时注意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八)着力构建农村基层预防腐败体系。结合实际,积极构建以民主决策、“三资”监管、村务实施、村务监督、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制度为基本框架的“农村基层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实行镇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石门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监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长:陆学军;副组长:虞仁良;成员:范希文、周维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虞仁良兼任。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为启动实施阶段。制定工作细则和职能分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坚持边研究、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形成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雏形。
第二阶段,年至年为完善提高阶段。在总结、提高、拓展上下功夫,建成惩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致力于反腐倡廉各项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作用。
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并不断努力,形成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促进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镇机关切实履行职能,使反腐倡廉工作与政府管理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并进,形成廉洁高效的工作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
2、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开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村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调研制度,真正落实责任制。
3、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机制。由党委联系泉塘村、纪委联系清漾村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促进联系点在抓创新、求特色、出实效上下功夫,发挥联系点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联系点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反映各联系点工作动态,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4、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掌握工作状态,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将落实本意见情况作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建立体系效果测评制度,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内容
镇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对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作出部署,每半年对惩防体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总结,研究解决惩防体系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每半年对惩防体系运行的效果组织一次测评。测评内容为体系中各项具体制度的执行情况、产生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等等,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镇干部代表、企业主代表、镇聘请的特约党风廉政监督员及其他服务对象代表等。
2、每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本部门党风政风状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在评价中,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对党员干部每年的廉政情况作出科学评价。
3、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征求意见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的情况反映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从健全惩防体系、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角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使其更加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
(三)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要围绕廉政文化进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特色和农村群众的需求,以制度的形式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以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依托各类培训班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教育阵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改进宣传教育的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开辟阅览室、宣传橱窗等固定宣传场所,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充分挖掘各地丰富的文化资源,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农村党风民风的好转。
2、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廉政文化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发展途径,形成廉政文化区域化建设新格局。继续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和“廉政文化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教育领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围绕创建“廉洁家庭”,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六进”示范点建设,研究制定规范工作意见,加快形成辐射效应。充分利用“清漾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深挖人文底蕴和精神内涵,将本土文化资源与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有机融合,让全镇共享这份廉政文化“大餐”。
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篇2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部署,扎实做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起步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践行“两个维护”,在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上突显新担当。一是聚焦确保政令畅通,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执纪监督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突出抓好“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环保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紧盯重点工作责任落实、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聚焦从严管党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协助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全镇各支部切实担负起各自责任,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在破除作风顽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取得新突破。一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收受礼金问题、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惩治。二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搞“包装式”、“洒水式”落实问题,对以“争先”为名不顾实际乱加码,曲解亲清政商关系、慵懒怠政影响经济发展等各种不良表现,抓住典型,精准施治。三是强化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督促党员干部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四是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统筹把握纪法情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精准研判问题线索,认真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大谈心谈话力度,解决惩治贪腐者、问责慵懒者、查处诬告者、宽容失误者、保护担当者,促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回应群众关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督检查。紧盯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四不摘”政策落实以及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向监督检查,强化对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产业可持续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监督,为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纪律保障。二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聚焦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等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力度,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四)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继续守住关键节点,密切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动向,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回潮复燃;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保持常抓不懈的定力韧劲、勤抓不辍的节奏频率,抓住不放、寸步不让,使作风建设越抓越深,越抓越细,越抓越严,抓出习惯、化风成俗。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重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二是加大工作培训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政能力。三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监督,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四是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就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剖析,并整改落实。
(六)抓好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利、服务人民群众这两条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推行党务公开。各村将各项惠农政策、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政策兑现方式、发展党员和重大问题决策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公开栏上公开。推行村级便民服务点,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公开互动机制,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七)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规范村务管理监督机制。在村级党群民主议事会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纪委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指导其在惠农资金发放、村级资产管理、集体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等重大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实现村务管理与监督的分离。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桥梁纽带、监督制约、组织协调、参谋助手、廉政保证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各支部及站所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所在片的村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干部和有反映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措施。各村党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与班子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整改,坚持内抓管理,外抓纪律,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保证,狠抓各项廉洁纪律规定的落实。
(三)严密组织,务求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及重点,镇纪委对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篇3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章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尤其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增强当性修养,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立场,增强“三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至,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尤其要坚决治理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中梗阻”现象,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改革发展的问题,确实保障我县广播电视各项事业高效廉洁推进。
二、强化党的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系统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深化开展“千名干部访万户、四下基层促和谐”和“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督促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认真开展“三农服务周”、“工业服务周”和“项目服务周”等活动,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注重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坚决反对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严禁公款旅游;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一生平安,实干造福民众”的理念,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为自己亲威、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介绍工程项目,严禁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禁止参加企业组织的在霞宴请;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加强对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执行党员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广电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广播电视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一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勤政廉政、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引导广电系统的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广播电视部门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宽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贯彻《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加大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办事公开工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制约权力滥用。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力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信访举报的受理、移送、查处、答复等程序,强化信访监督,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认真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加强案件剖析整改,正确把握执纪与保护的关系,对反映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确实维护党员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进一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总结、不断创新完善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措施和制度办法,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使我局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更加重视建立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广电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
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继续从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紧紧围绕“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厘清行政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统一规程,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特别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继续修订完善局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评,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制度,特别在创新机制方面要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例会,认真总结反腐倡廉阶段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摆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加强反腐倡廉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班子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的工作机制。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制订措施,落实到有关股室及各单位,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教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局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局班子成员研究部署、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确保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八、强化机关效能监察,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管理、监督,促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针对一些干部职工工作不在状态、作风不够踏实、在位不求作为等问题,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认真受理群众对效能问题的投诉,进一步健全效能督查工作机制,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权力,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主题活动,认真解决服务不作为、管理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大绩效考评和行风评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和评估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以推动我县广播电视机关效能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篇4
一年来扶贫开发局从上到下,对党风廉政建设都十分重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更要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还易发多发,少数党员干部党性不强、作风不纯、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淡化,吃拿 卡要"、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存在,违法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纪检监督工作与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要求还不适应。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毫不动摇地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关键位路来抓紧抓好。下面,本人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际谈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学习,打牢防腐拒变的思想根基
从反腐倡廉这个角度讲,学习的目的最主要是明荣辱。就是通过学习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改革开放以来, 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物质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人们的世界观、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面既有积极向上的, 也有消极不良的。而这些变化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造成了对善与恶、是与非、美与丑在某些情况下的混淆不清,致使人们的荣辱观发生了偏差。这些,不仅使某些干部走上了背离党和国家、人民的犯罪道路,也对社会风气产生了恶劣的影响。通过学习,大家在思想观念上就会有一种升华,自然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有了这种道德的自我约束力,在是非面前就会有更谨慎、更准确的选择。
二、加强监督,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
防范胜于惩治,监督胜于绳之。加强监督,首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凌驾于组织之上,不接受组织监督。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道理,本着对党忠诚、对党负责的态度,自觉地向组织敞开心扉,讲真话、讲实话,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能把组织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把同志的批评帮助看成是和自己过不去。其次党员领导干部还应主动加强对他人的监督。对于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传播政治谣言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决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树立大监督”理念。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动员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参与监督。
三、加强自律,把反腐倡廉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起根本作用的还是内因。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能否做到拒腐防变,关键还是靠自己。抓好廉洁自律,一要慎微,从小节"做起,防微杜渐。二要慎独,自我监督,管住自己。三要慎欲,以天下为己任,视富贵如浮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权力关。凡事出以公心,秉公用权,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把好情感关。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党员领导干部也有亲情、友情、乡情。但如果把握不好度",在关心"亲戚、照顾” 朋友、帮助” 老乡时失去原则甚至违法违纪,势必对党的事业和消防部队形象带来损害,自己也会为情所害。三是把好爱好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有利于提高道德修养、丰富精神生活。但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兴趣爱好不是小事,无论什么时候都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思想的防线,防止自己的兴趣爱好成为别有用心的人进行腐蚀拉拢的缺口,更不能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而违的政治纪律。领导干部只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坚决抵御不良生活方式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保持党风的清正廉洁。
四、加强管理,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任务也是保证。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来抓,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真抓实抓、敢抓敢管。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大队的主官,一定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树形象,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做到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充分维护责任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篇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我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力求全面的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探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及建议。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的号召,具体检查指导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建设当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缺乏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对治理腐败持消极态度或畏难情绪,甚至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知之不多、理解不深,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了,不能很好地履行对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等等。
二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分解落实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的单位在制定实施责任制办法时,照抄照搬上级的意见和规定,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单位的实际,工作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落实责任制时重形式、轻实效,看似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实则相互应付,敷衍了事,工作缺乏实效性;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反腐倡廉专项任务的落实上,有的单位工作比较被动,或相互等靠,或纸上谈兵,只求能应付过关。
三是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考核主客体混淆。有的党政领导对责任制考核理解存在误区,把考核工作全部由纪委来进行,使得本应由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的责任制考核变成了纪委的内部考核,失去了考核的根本。二是考核标准不科学。有的地方进行考试时,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以简单的定性考核为主,没有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充实,重点不突出。三是考核方式单
一。有的地方平时不注重情况的了解和掌握,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情况。四是考核运用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责任制检查考核,往往以肯定成绩为主,正面表扬的多,处理问题的少;有些地方责任制考核内容占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太低,没有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应有的重要性。
四是责任追究相对比较薄弱。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个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其工作效能处于依次递减的状态,尤其是责任追究,是当前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工作的难点。一是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不规范。存在“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肃。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作怪,对责任追究案件采取“扣压”“护短”态度,致使对有些问题不愿追究。三是配套制度不健全。中央和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办法中,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比较原则,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切实、管用、可操作的办法不多,普遍缺乏相关的责任追究提出、启动、协同和实施等配套制度,致使责任追究工作的随意性较大。
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建议如下:
一、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多次重要讲话,他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把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意义,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上升到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一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内监督意识;二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继续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要认真对待干部和群众公开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对干部和群众做出解释。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坚决严肃查处干部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三要加大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各纪检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将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
三、建立惩治腐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事前公示制、事后通报制、工作台帐制,切实发挥好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完善和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各级班子成员年终在党员大会上对自己一年来廉洁自律、政治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职工和群众的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按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年终考核,并建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个人档案。
四、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各要制定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充分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违纪行为和执纪不严的问题,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同时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党员干部不正之风,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干部和群众权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格处置。
五、加强队伍形成整体合力。一是抓好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在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实施者。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在发展新党员上,要以发展和培养为重点,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好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单位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三是抓好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纪检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执纪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篇6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建议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篇7
自十八大以来,随着“老虎、苍蝇”一起打,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国家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些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固然有其自身修养不够、自我要求放松的主观因素,但客观上也反映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一、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责任主体具体的责任内容,而责任内容需要通过责任主体的具体工作才能实现。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存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观念淡薄的状况。特别是那些主抓经济工作的行政干部、业务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不大,过度地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有“不务正业”之嫌,忽视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归结起来有四种错误倾向: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的事,与已无关,甚至片面地认为实行责任追究就是搞株连,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从正面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成果,而是消极地认为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积重难返,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信心不足,因而“不愿抓”;三是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考虑,认为抓早了、抓紧了、抓狠了,单位和个人吃亏,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应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由于不学习不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了解,对如何结合本单位实践、抓什么心中无数,因而“不会抓”。以上种种思想认识上的“软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脆弱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内容到形式都不能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二、责任主体落实“疲软”。主要在三个环节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很难形成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氛围。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缺乏全过程的监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开发区作为组织协调的纪检监察力量比较单薄,难以保证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三、主体责任追究“虚浮”。表现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说,责任划分的复杂性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执行。从主观方面说,原则性不强,查处过宽,导致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但相比较而言,主观方面的原则性不强,斗争性较差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认定某一不良后果为何地、何人、何时所为,难度很大。而且不良后果往往具有滞后性和隐蔽性,尤其是决策失误、用人不当的问题。要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应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要通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学习国家、省、市等领导同志在历次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责任主体本身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基本职责,自觉地担负起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负起总揽的责任。从整体上做出反腐败斗争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负起决策的责任。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查处;三是负起协调的责任。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出面协调,为责任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还要加强对责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传,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落实责任制的警示教育,触及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进而在整体上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领导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被追究的错误必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责任追究的对象必须是各级领导干部;发生的事件必须是与领导干部职务、权力所产生的责任紧密联系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起领导责任,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要使领导干部意识到,并非自身没事就没事,作为领导,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属出了事,自己同样有事,这样就可以促使其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也管好下属、亲属和家属。在追究领导责任时,特别是那些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除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外,班子集体也要总结经验教训,并承担责任。
三、强化考核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涵盖内容十分广泛,要保证对责任主体责任制考核的真实全面,就必须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对程序进行规范。在内容上,要确保“三个突出”:突出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从负总责的角度出发,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突出体现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为保证检查考核的真实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评议制度、检查制度等。特别是检查制度,要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特别要强化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要求被考核的领导干部不但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还要详细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逐项登记个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公务用车,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担任职务,是否违规干预插手自己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从中收受好处费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强化追究程序。责任追究首先由党的领导班子决定。党组织形成追究意见后,谁去追究,应根据追究的形式、内容来决定。追究的内容属于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指定的单位负责实施。需要动用组织措施,免职或调整其职务的,要根据党委的意图,由组织人事部门来实施追究;需要动用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追究;需要动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实施追究。责任追究的内容不外乎党纪、政纪、法纪、组织等手段,要根据其责任大小,根据追究后的效果如何来决定。要依据错误事实,分清层次,实事求是地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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